即使如此,还不是一个个趋之若鹜,赌那一线希望,赌输了倾家荡产,赌赢了飞黄腾达。
不过这都和陆一鸣没关系,他不打算科考,这不比教眼前这只兔子读书识字来得香吗?
裴星第一次握笔,尽管事先给予示范,他眼睛学会了,不代表手也能跟上。
他整个手掌都用力,写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像是一笔笔画上去,而非自然书写。
把“裴星”二字写完,裴星满头大汗,这字怎么瞧怎么丑,特别还是在夫君面前,更是无地自容。
“不用心急,慢慢来,你第一次写,这样已经不错了,你握笔的姿势正确,只是掌控能力有待提高,这个多多练习即可,晚上多练习,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会改善。”
“夫君第一次练字也是这般?”
盯着这单纯的眼睛,他脸不红心不跳地点点头,善意的谎言,不算撒谎。
不过这安慰还是管用的,至少对方的情绪稳定下来,也不再自我怀疑。
“夫君,我想认你的名字。”
练习许久,他可以将自己的名字在纸张上熟练书写,虽说一些笔锋等还有待加强,但已经能勉强入眼。
所以他停下书写自己的名字,转头迫不及待地问“陆一鸣”三个字。
陆一鸣接过毛笔,沾了点墨,挥洒自如,只见一眨眼功夫“陆一鸣”三个大字跃然纸上,为了方便对那个书写,他特意写得端正些,好认。
“一”这一字好认,时常也会用到,所以裴星认得,“陆”和“鸣”笔划多一些,他一笔笔临摹,像是要把这三个字刻在心里。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裴星在看“陆一鸣”三个字,陆一鸣则盯着裴星发呆。
这几日的修养,原本消瘦的脸起了些肉,长期营养不良,本该开始抽条的脸还未长开,眉目间透着稚气。
陆一鸣叹息,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孩。
一缕发丝从发带中滑落,他替某个专心致志的人轻轻将它别在耳后,正巧擦过点缀着红痣的耳旁,引起对方一阵颤栗。
这里很敏感啊。
某人收回干坏事的手,没有一点反省之意,他发现他还挺喜欢这地方,更喜欢看对方这时的反应。
人老了,恶趣味倒是多了。
陆一鸣如此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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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亮,陆一鸣和裴星收拾收拾出门,今儿去镇上,采购一些东西。
陆母在他们出门前嘱咐:“早点回来。”
“好。”
霜降时节,早晨的路边起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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