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的时候煮过草根,渴的时候喝过脏水。
几次落难,又几次脱险。
出门的时候,分明一身锦衣华服,回程的时候,却已经衣衫褴褛。
我堂堂一国王爷,混的两个乞丐都不如。
某夜,我二人拐进了一处山坳里,再一次迷路之后,白桦终于笑出了眼泪,“主子,我们这一路究竟是出来游玩的,还是出来逃难的?”
本王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喘了一口粗气,道:“少年郎,辛苦打到的猎物吃着才更香,千里跋涉之后看到的风景,才更美。你不觉得这山间的景色,也别有一番滋味吗?”
白桦的肚子一阵咕噜惨叫,苦着脸道:“主子,我一介粗人,可没您那些高雅的爱好,我只知道我们已经断粮三天了,再不吃点东西,就要暴尸荒野,客死异乡了。”
本王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是啊,我也饿。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们去哪找吃的啊。”
我这话刚说完,只见白桦一个狼奔跃了出去,逮住了一只青蛙,回头道:“有饭食了。”
本王:……
对付过晚饭之后,本王躺到了一块平坦的山石上,挑着腿看向满天的星星。
要说这一走,已经快两年了。也不知燕玖他过得好不好,寒毒有没有发作。
王府里少了我,可还维持着正常的秩序。
姚书云的坟头上,可是开满了大片的菖蒲。
这些事,我虽不曾向白桦提起,可心里,却时时都挂念着。
忘不掉的只管记在脑子里,放不下的只管刻在心上。该面对还是要面对,逃避总不是办法。
这辈子,既不能与燕玖长相厮守,也起码要陪他度过匆匆的一生。
今后,不管他需不需要我了,我都准备像一贴膏药似的,死皮赖脸的黏上去。
一旦想通了,本王也就不再逗留,一路加快了脚程,回到了燕国。
行至了皇城附近,本王竟远远地看到了两个熟人——楚泓和花梨。
两人皆是一身便服,穿着同款裁剪的黄色长袍,往人群里一站,一个英气逼人,一个温文秀气,携手走来,十分显眼。
在他们身后,只跟了寥寥数十个护卫,一行人如此低调,也不知是来做什么的。
可别真说是来会本王,见老友的。
只见楚泓沿路买了一盒糕点,拿牙签戳了一块,递到了花梨的嘴边,笑眯眯的说:“来,尝尝。”
花梨乖乖的接过了,小脸塞得鼓鼓的,一边嚼一边说:“好吃。”
“是吗,”楚泓也跟着吃了一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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