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惜春拉着唐惜时的手,“走,咱们去把野鸡褪了毛。”
什么叫咱们!
唐惜春动口,唐惜时动手。
唐惜春动动嘴皮子,唐惜时就要先烧一锅热水,然后端着瓦盆、拎着开水、提着野鸡到观前溪畔去褪鸡毛。
唐惜时一面褪鸡毛,一面道,“野鸡肉不好吃,柴的很。”也不知叫他逮来做甚!
“肉不好吃,鸡汤好喝。”唐惜春搬着竹凳出来坐在唐惜时三尺远上风口的地方,他身上只是普通的灰蓝色道士服,脚下一双普通的皂布鞋,鞋口透出一抹雪白袜角。唐惜春胸无点墨的人,容貌还是很有欺骗性的,他平平一坐,便如同临风玉树,笑道,“你这两天没找我做宵夜,虽说你良心发现很难得,不过,我也不忍心看惜时弟弟夜里继续吃白水煮蛋啊。”
原来是要烧鸡汤给他喝,还算唐惜春有良心。不过,唐惜时不得不提醒他,“惜春,喝汤只当个水饱,野鸡肉又不好吃。”
唐惜春笑眯眯地,“一会儿咱们先把野鸡慢慢的放在炉火上炖着,到半夜,鸡汤肯定能炖好。不是叫你光喝汤,观里别的不多,菜有的是,等你饿的时候,洗些菜蔬放到鸡汤里一道煮,借着鸡汤的鲜香味儿,菜也好吃,汤也好喝,这样连汤带菜吃上一锅,难道还吃不饱?”唐惜春现在还不知道,不久之后,这种吃法将衍生成一道经久不衰的名吃——火锅。
这会儿唐惜时已觉着奇怪,道,“这倒是个新吃法。”
唐惜春得意的翘翘鞋尖儿,扬起下巴,一副目下无尘的德行。
唐惜时又问,“惜春,你怎么知道这种吃法的?家里没这么吃过吧。”
他怎么知道的?
那时候他在老家,家财尽失,人穷不只是志短的事。穷到一无所有,无米下锅,唐惜春想的并不是志气,而是,他想吃肉。
馋到极点,逮个老鼠都想炖炖吃了。
何况是野鸡?
野鸡肉柴,唯汤最为鲜美。吃不起以往家中的那般考究,一锅乱炖其实味道也很不错。
收回思绪,唐惜春扭过头,居高临下的瞅蹲在地上褪鸡毛的唐惜时一眼,道,“没吃过我就不兴知道啦?我知道的还多着呢。要不,怎么能做唐惜时的大哥呢。”
唐惜时看他不正经说话,也就不再问了,闷头褪鸡毛。
唐惜时是个极敏锐的人,他不似唐盛或是唐老太太,对唐惜春寄予无限的宠爱与期望,唐惜春乍一改好,两人只当是祖上显灵,唐惜春给一顿板子打通了脑子,高兴都来不及,更不会追究其中的诡异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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