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祝愿太多,因此颇有些江郎才尽的意思,于是把剩下的任务又交给郑重。
从以前到现在,郑重都觉得自己是个文盲。
他本身就不具备有太高的文学素养,听完摆手说:“还是你来吧。”
沈乔振振有词道:“我想一个字,你想一个才叫公平,你现在不会是想偷懒吧?”
郑重当然不是,只是有些无奈道:“我真不会起。”
又钻空子说:“姓郑,也算是我出了一个吧。”
在姓氏这件事上,沈乔并没有想过太多,因为默认小孩子都是跟爸爸姓。
但她这会想想说:“那跟我姓,我就出两个了,剩下一个必须你!”
郑重换个角度说:“那三个字都归你,咱家反正是你说了算。”
沈乔对他的如临大敌越发好笑,一锤定音说:“不行,你必须想两个字出来预备着,一男一女的。”
这怎么又变两个了,郑重是一个头两个大说:“不是一人一个吗?”
看得出他着实为难,两个人认识以来还是头回这么斤斤计较。
沈乔昂着下巴说:“沈和清,我这不就两个了?”
郑重不知所措地眨着眼,唯余叹息说:“那好吧。”
话到这儿,沈乔才反应过来说:“真跟我姓啊?”
郑重只头疼起名字,对姓氏毫不关心说:“你说了算。”
即使是知道他对自己的百依百顺,沈乔仍然动容。
起码就她所知,世上能做到的男人恐怕没几个,不过这不妨碍她“铁石心肠”道:“两个字,快点啊。”
郑重长舒口气,回过头和诗词歌赋较起劲来。
但他本人与古诗词上的素养并不够,一边想把最好的给孩子,一边又怕名字起得太大会折福——这是普遍的说法,贱名好养活嘛。
可是随随便便起一个,他又舍不得,毕竟这是两个人唯一的孩子,而他又从沈乔怀孕的就倾注了所有父爱。
因此从这天气,他是《唐诗三百首》不离手,惹得几位同事侧目。
能进农研所的,学历是毋庸置疑。
郑重寻思多拉几个参谋也是好的,把挑出来的字和沈清两个字一凑,拿出来给大家看。
同事甲看着说:“你这是给谁起名字呢?”
郑重道:“我孩子。”
同事甲更奇怪了,说:“那怎么姓沈啊?”
没听说小郑是入赘啊,不然这话他都不敢问。
郑重理所当然道:“孩子跟妈妈姓。”
苍天哟,还有这样的事。
到底是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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