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迷薇趴在沙发上昏昏沉沉地睡着,半夜惊醒,猛地睁开眼睛,却见屏幕上闪动不停,却已调了静音,而国卿坐在旁边,并不近身,在淡定地玩手机。
她的身上还披着他的外套,一切依稀仿佛,似曾相识。
见她醒了,国卿抬头:“薇薇姐,饿了不?我找了个好地方,咱们去吃点吧?”
傅迷薇摸摸肚子,晚上没吃饱,刚才又疯狂跳了会儿,果然有些饿了,当下从善如流。
两人出了k歌厅,并不乘车,步行往旁边而去,虽然是冬日的寒夜,却难得地心里还有一片温暖。
忽听国卿哼唱:“让晚风……轻轻吹过,伴送着清幽花香像是在祝福你我,让晚星,轻轻闪过,闪出你每个希冀如浪花……”
这正是红日的下半段,傅迷薇抬手在他头上轻拍了一下:“别把狼招来。”
“薇薇姐,你打我没关系……可千万别弄乱了我的发型。”国卿抬手护头,严肃声明。
傅迷薇哈哈大笑,路灯下,两道影子拖得极长,时而相靠,时而分开。
而就在两人并肩前行之时,却未曾留意,在长街上,有一辆黑色的轿车放慢车速,车窗降下一半,一双深邃的眼睛凝视着越走越远的两人,斯人嘴角轻挑,是一丝无奈地笑。
第11章 不期而遇
当夜两人在路边摊饱餐一顿,酒酣耳热之余大有相见欢之意。
鼓腹回到酒店,傅迷薇打了个饱嗝:“我这一辈子是高端不起来了。”先是苍蝇馆子,现在沦落到路边摊,十足接地气。
外套上还带着烧烤的气息,脱了扔在沙发上,走到窗边往外看去,正看到国卿拉开出租车门,矮身钻了进去。
傅迷薇凝视他的身影。
造化果然奇特,没想到竟跟他熟稔起来。
要知道当初第一眼,还以为此人乃寻常白面小生,后来他主动接近,话中带刺,又以为不过是另一个戴着有色眼镜的货色。
却原来竟还算得上是个好人。
起码面对他的时候,心里没有那股厌恶感,而他却表现出来的,除了一开始时候的轻薄,此后始终不曾逾矩,反而对她多加照顾。
在娱乐圈沉浮数年,各色人等都见识过,也有几分识人之明。
国卿的眼睛,特别清亮。这已是难能可贵。
傅迷薇托腮看着出租车的尾灯闪闪远去,忽然又想:“难道是因为知道他取向雌雄莫辨,所以潜意识里不曾敌视他?”
或许,或许。
转身时想到助理白日所说国卿将要一炮而红,倒是着实地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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