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秀才功名的小地主为妾,那秀才考了几十年还是个秀才,脾气暴躁,动辄伤人。、
冬梅的姐姐便是死在了秀才手里,这离进府堪堪不过两年。
秀才家死了个妾,也不算是什么大事儿。
虽然国法有云,有命偿命,可也要分等级。
庶民打死庶民,没理的填命,有理的发配三千里,没钱的死在三千里以外,有钱的二十贯铜钱买罪,五贯给苦主,十五贯给衙门。
庶民打死贵族士子的,有理没理都是死罪,除非苦主愿意放过一码,还是得流放三千里。
而贵族士子打死了庶民?
打死了便打死了,十五贯买罪钱并不多,多赏些许银钱给苦主还能博个厚道之名。
贵族多是勋贵,以武起家,杀的人多了,便不在乎人命,打死了便死了,当兵时捞得多了,也不在乎那几十贯的。
士子书读得多,除开世族之外家中钱财却不多,又自诩是读书人,与那些打打杀杀的勋贵大老粗不同,不轻易伤人。
可真要出了人命,如那家秀才般又如何?
先不说士子伤人不过十五贯买罪钱,开国皇帝爱民如子,也只能在十五贯上加上十个板子的刑罚。
等到了下面,十个板子也能用钱买了,一板子一贯钱,遇到有点关系的两板子一贯,甚至于不需要买罪,十板子下去跟竹条抽的也差不了多少,第二天就能活泼乱跳。
冬梅的姐姐,虽然不是奴婢,可进门签了为妾书,妾通买卖,连私奴都不如。
要知道可随意打杀的是官奴,私奴连卖都卖不得。所以一般人家当妾的也在吃喝用度上强过了官奴。
而官奴可打杀不可买卖,打死了还得去官府报备,怎么死的,过程怎么样,尸体也得交给衙门仵作验尸看是不是那个奴,一套程序下来极为麻烦,反而让主人家们不好下手,这一论起来,妾还不如官奴。
冬梅的姐姐死了,在寒冬腊月里,最后在族长的协调下,拿了七贯铜钱,连官府都不用走,直接用宗规解决了。
所谓宗规,也叫族规。
古代交通不便利,比不得现代一家子人可以为了追求更美好的明天各奔东西。
从老祖宗辈起,基本上都住在一个地方,家大人多不好管了,为了子嗣延续,为了在条件恶劣的古代活下去,且抱团乃人类天性,一个家族必然是要有领头羊的,由此诞生了族长。
有了族长自然就有了权力,有了权力自然就有了制约权力的存在,便是族规。
家族延续得久的,族规可达千条万条;家族延续得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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