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炽夏一拍大腿,“是吧!你也这么觉得吧!电脑主机还能放歌呢,我哥能唱两句儿歌就是他最大的艺术细胞!”
莫怜想了一下许清秋板着一张脸唱“小兔子乖乖”的模样,崩不住捂着眼笑得直不起身。两人顿时嘻嘻哈哈地笑作一团。
半晌两人才停下。许炽夏问她,“哦对,你真的很有艺术天赋诶!你是我哥同学吗,不会也是学物理的吧?”
“不是不是。”莫怜摇摇手。“我学文的。”
“那你也很厉害啊!”许炽夏像小狗般兴奋地抓住她的手摇来摇去,眼睛闪闪发光。
“哦,我还蛮喜欢音乐剧的……”莫怜想想说,许炽夏看起来太激动,感觉差点要把头都拱到她怀里。
“那你认识我吗!”许炽夏把头发往后一拨,做了个很帅气的姿势。“我!”他挑挑眉。
“你……”莫怜在脑子把她认识的歌手都迅速过了一遍,最后盯着许炽夏阳光帅气的脸,忽然想起最近她室友很喜欢的那个偶像,每天在宿舍“小夏小夏”地喊。
她试探性地问:“……小夏?”
“哎!”许炽夏一口应下,“我就是许炽夏!”他扬起一个得意的笑容,“怎么样,见到真人很惊讶吧!”
莫怜呆呆地狂点头。
许炽夏只比她小一岁。话匣子打开后更是无所不谈。一碗草莓很快被吃见底,许炽夏正要起身再去拿点别的什么吃,许清秋开门回来了。
他哥果然还是那副德行。许清秋上楼后,许炽夏安慰般拍拍莫怜的肩:“以我对我哥的了解,他已经完全接受你了!”
那之后莫怜就很常来。许炽夏第一次发现有人能把饭做得这么合他胃口。虽然主要是为了他哥,他只是顺带,但捺不住莫怜和他口味更近似,每次都是许清秋单独吃一份,他和莫怜吃辣椒小炒肉孜然鱿鱼须,有次他俩合计起来点螺蛳粉在客厅吃,刚刚吃完还没来得及开窗通风,许清秋就回来了,差点把他俩打包丢出去。
莫怜真的很喜欢他哥。这一点许炽夏心知肚明。不然一个二十岁的大学生天天跑人家里做饭洗碗当老妈子,难不成是做慈善?
但许清秋既然能容忍莫怜直接进他卧室拿衣服帮他搭配,许炽夏也觉得这个嫂子是八九不离十了。
也好,许清秋能铁树开花不容易。他心想。
两人确立关系后许清秋差不多也毕业了,继续留在本校读研。莫怜升上大四,中间的暑假,莫怜住在宿舍,有时候天晚,也直接在他们家客房睡了。
她起初也觉得越界,但有时候确实太晚,打车回去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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