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喜欢的)、吃些零食喝点饮料间聊、看电影、或是赖在房间里什么也不做。
路易斯住的地方与大学之间隔有一条溪流,两地必须透过桥梁才能互通往来。那是一栋年约三十年(目测)的公寓吧。每一层楼的空间都被适度切割成几个小房间,以用来出租给学生使用。厕所和卫浴是共用的,但关于这一点我不怎么喜欢。
如果在某个时间点需要排解内急,却发现有人正在使用,什么时候使用完毕也无从得知,这个时候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虽然是路易斯在此居住生活而不是我,我无须对这样的环境条件挑剔。只是因为我时常来这里作客,使用到的机会自然不会少。如果经济上允许,我会选择卫浴自用的套房。换作是路易斯,也会希望这么做吧。只是负担这些房租费用的不是路易斯自己,而是她的父母。
路易斯经常跟我分享最近发生或他发现的有趣杂事。通常我听完他的描述之后,我也会跟着笑。可能是这件事本身令人发笑,或是路易斯的表达方式很有趣,我觉得两者都佔有一定的比例。同时他是死忠的棒球迷(我对棒球也有相当的兴趣),尤其独爱美国职棒。在这块领域上,我们往往能够畅谈棒球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