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草绿色迷彩的方子铮感觉很别扭。
浑身上下的衣服已经随着刚才那几个大幅度动作而扯开了几个口子,最离谱的,是裤子已经没法见人,连屁股上都已经露出了白生生的肉,怪不得总是有些暧昧的目光盯着自己打转,还让他误以为自己突然一下子魅力值攀升了。苦笑不已的方子铮不得已接受了黑虎的帮忙。
这是一套仿真迷彩。
这质感,绝对是50块钱一套另还送一套仿真肩章的那种。捂在身上,特容易长痱子。
这黑虎,真是个极品,竟然买的地摊货。
街头上随处可见的音像店里播放着beyond或者张信哲的cd,或激昂或抒情的音乐让久已未曾体验过这种随性的方子铮淡淡微笑,不由自主的随着音乐的节拍,附和着哼上几句。
直到耳边传来那首《真的爱你》时,方子铮的脸上才出现一种久违的温情,
心中一阵庆幸……,他觉得很幸运――十几年后的自己,来到人生的转折点,这种激动绝不是一般人可以体验得到的。
他心里激荡的想着,等下该以何种姿态面对老妈。
老妈你做的饭,其实很香,你知道吗,虽然我每天都在抱怨难吃,但我真的很想每天都能吃到。
老爸在冀南想必也不怎么顺利吧,放心,过几天我就会过去帮你。
你们已经离开十几年了,真的,我好想你们。
你们放心,这一世,我不会再给任何人谋害你们的机会。
此时正是下班时间,街上的人流很多,在这人流中,穿着一身迷彩服装的方子铮并没有像那沙漠中的一点绿。反而普普通通的像是从某个工地上干活儿回来的小工。
略黑的脸上略带着一丝与年龄不相称的成熟,飞起的剑眉稍带着刚毅和英武,细眯的双眼时不时闪出光彩,透出一丝深邃和阅历非凡。
十八岁的身体,三十岁的阅历,不是魔鬼必成妖孽。
可这未来妖孽方子铮,此时只是一个劲的嘴里反复念叨着,这狗日的地摊货。
没别的,这衣服穿在身上实在太难受。
虽然很高仿,可这密封性也确实太好,压根就不透风的,就这么穿上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出了两层汗。
得找个地方,把这身只能捂痱子的装备换掉,再这么下去,早晚得热出毛病。
从来都很迷信正版的方子铮并非不能受苦,他前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也曾经两天两夜不吃不喝,连排泄都没有,只因为自己化身为毒贩,必要要躲过那些自己人的追捕。他也曾在冰天雪地的大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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