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穿白的清爽,靓女。”
“是fiona姐眼光好,会挑。”万姿贴上去,搀起她的手臂,“我刚刚让人开了支酒,一定要请您试试。”
喝掉一支酒,万姿伺候了冯乐儿半小时。聊酒,表,包,新闻,男人,就是没讲公事。
但万姿不着急,做生意不在于锱铢必较的一朝一夕,而在于培养感情的水滴石穿。她生日请冯乐儿,人家这种香江富豪肯来,本身就是一种契机。
“你酒量很好,下次再一起喝。”最后冯乐儿说。
有这句话,这重金砸的生日派对就没白办。于是万姿真诚地笑起来:“fiona姐叫我,我一定去。”
*
送走冯乐儿,万姿高度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她本想稍作休息,然而远处走来一个人。
“生日快乐。”那人仍是那副模样,容貌清俊,肩宽腿长,戴金丝边眼镜,一身考究西装。
与她轻轻碰杯,腕间一枚限量版积家手表璀璨发亮。
好不容易送走一尊佛,怎么他妈又来一尊。万姿在心里碎碎念,但并不妨碍她笑容款款:“谢谢丁总。”
以前万姿从不这么叫丁竞诚,只叫他babe。
万姿认识前男友丁竞诚的经过,跟言情小说似的。
七年前,她在香港中文大学读大一,做学院刊物记者;而他是亚洲知名财经杂志《寰宇财资》的总编,接受她的采访。
采着采着,他就开始追她了。一开始万姿感觉是懵的,一来丁竞诚比她大十岁,二来从相貌到事业再到性格,这人好得无可挑剔。
甚至初夜那晚,他都极尽温柔。光是让她放松的前戏,就花了四十分钟。
后来万姿才懂,伟哥的起效时间,恰恰是四十分钟。
他硬不起来。
万姿跟丁竞诚交往七年,正常做爱不超过十次,连伟哥都基本不管用。更多时候是他用各种小玩具,让她一个人欲仙欲死。
七年间,他看遍了香港名医。到后来万姿都开始可怜他,这个男人跟亦舒小说男主角一样完美,怎么会摊上这种问题。
当一个女人开始怜悯伴侣,看清他的无能无助,大概率爱意是会慢慢消散的。
但万姿真的结结实实爱过他,即便他替她打开情欲大门,却只能让她驻足门外,瞥见点点微光,忍着跃跃欲试的痒。
让她退却的,是丁竞诚日益显现的偏执。他想让她一辈子听话,一辈子做那个仰望他的小女孩。
但万姿很明白一个道理,有很多金丝雀被主人娇宠一生,也有很多金丝雀在黑暗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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