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将这东西给了丁曦,又请了人特别来封印了它的灵力,丁曦很喜欢,但是,只能使用它部分的能力。
这辈子,他没有再假他人之手,他知道怎样能让丁曦完整地使用它,还不会因为它的灵力引来觊觎。
“放心吧丁曦,只是为了封印这枚戒指,如果你就这么戴着它,会有麻烦的。”贺望岚很疲惫。
丁曦仔细看了看自己的手,那朵花和之前戴的戒指都仿佛不存在。
“而这样,你就可以借用我的能力来使用它,鹤望兰的秘传法门里,就有专门的秘法,这样不会有人发现它的特别,”这是一枚在这个年代少见到几乎不可能存在的灵宝,戒指很多时候,是用来储物,这年代根本没有强大到能作为储物的储物戒指了,那种玩意儿只会在故事里出现,这东西虽是灵宝,却只是简单的变化灵宝,“你如果喜欢剑,就可以让它变成剑,喜欢刀,就把它变成刀,指间刺也是可以的。”
心随意动,所以这戒指,又称如意环。
可以变作任何主人想要的武器,只是丁曦是普通人,没有灵力,就只能使用它极少部分的能力,上辈子这枚戒指虽然也属于丁曦,但是,丁曦只可以将它变成的指间刺带在身边而已,没有办法使它自由变化。
而唯一的办法,就是贺望岚现在做的,他——认主。
虽然是半妖,理论上还是可以做到的,他的体内,也有妖族的血,这种认主的法门在人类中早已经失传了,但是妖类中,却是传承了下来,这种血脉记忆力的传承,除非他们心甘情愿,任何人也逼不了他们,因为每个种族都不一样。
“丁曦,这辈子,我会一直守护你。”
很多事,不用说出口,他只要做,就够了。
认主之后,以我之命,护你周全。
ch.22
上辈子,贺望岚是不可能用“认主”这种方法的,事实上在现代,也没有多少妖能接受这种方式了,就好像现代的普通人也需要有尊严地活着,奴仆这种早已经不存在了一样,妖即便是再爱一个人,再信任一个人,让它认主也是件难事。
所以贺望岚曾经从没有想过这样对丁曦,现在却丝毫没有心理障碍,他很清楚丁曦是个什么样的人,哪怕这个契约对他自己而言是一份单方的束缚,他也丝毫没有什么可后悔的,上辈子早已经后悔过,此生就是偷来的时光。
之前丁曦去参加《星星夏令营》,贺望岚好歹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他,那种感觉并不像分别,这一次,不出意外会有接近两个星期见不到丁曦。
贺望岚自己没察觉到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