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这个人,她的肉体都让我感到迷恋。
舌头和手指的感觉不一样,它虽然不如手指灵活,却更柔软湿润,也更能给人带来心理上的快感。同时我也能很直观地感受到林逸清的情绪,她远不如她看上去那样平静。
口中的液体微咸,我没有章法地伸着舌头胡乱舔吻。我听得到林逸清沉重的呼吸声,除此之外她不愿发出更多声音,这让我有些不满。可无论我再怎么努力,林逸清也不肯给出更多回应了,但没关系,她平时就不怎么爱在床上吭声。
生理上的反应无法掩饰,我知道林逸清也很快乐。
“我做的好吗?”
“很好。”
我累得侧躺在林逸清身边,她的夸奖让我觉得满意,甚至是喜悦。也许是我很少得到夸奖,做什么都做不好。上学的时候学不明白习,打工的时候摔盘子。这的确是我为数不多得到的夸奖,虽然这不是什么值得自豪的事。
我想到了还没找到奶茶店工作时,我只能在小巷子里偷自行车卖,当废品卖。虽然来钱少但是最方便,我只是想换点快钱去吃饭。
有一次撬锁时被发现了,那个大腹便便的胖子却没有报警。
“缺钱吗小姑娘。”他说,“要是帮我撸出来,我就给你200块;要是帮我口出来,给你300;陪我睡一觉,给你600。很划算吧,这可是高价呢。”
确实比自行车来钱快多了。
“老猪头想得挺美。”我朝他吐口水。陪睡这活技术含量比撬自行车锁还低,我要是想做早做了,还偷什么自行车。
那胖子却不恼怒,不如说他似乎变得更兴奋了。他扔了张100块在地上:“我不是出尔反尔的人,这是定金。”
我把钱捡了起来,然后走近他。胖子笑得更猥琐,他把裤链解开,露出黑黢黢的下体:“我看得出来,你天生就适合做这个,你会做得很好的。我们可以长期合作,哥哥有的是钱,你要不了多久就只能摇着屁股在床上浪叫。”
我费力地从他的赘肉中找到那小玩意的位置,确认后一脚踹了上去,在他的尖叫中场面终于变得赏心悦目起来。
我倒没有什么羞耻心,只是受不了男人那玩意,要是是个女人,我说不定就心动了。比如奶茶店的老板,她以为自己把心思藏得很好,可是过于露骨的眼神暴露了她。不过我不要脸她要脸,自始至终她也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
再比如林逸清。
那胖子虽然恶心,但说得好像没错,在床上摇着屁股浪叫的人是我,被性欲冲昏头脑给恶心的人口交的也是我。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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