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忽然觉得,当初忽视方悦的虚荣和夸张而和她成为好朋友,果然是一个无比正确的选择。
西藏游的计划定在了七月初,而距那时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程洛宁完全闲不住,又再次考虑学点什么的事情了。妈妈看她好学至此都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学霸”,然后为她出谋划策,“要不去学个乐器吧?”
其实程妈妈在程洛宁小时候就动过这种念头,奈何程洛宁从小看起来便呆板无比,除了喜欢读书之外其余都没有兴趣,也不像是有音乐细胞的样子,所以程妈妈只能放弃。
而现在的程洛宁,虽然还是乖乖巧巧的样子,但却像是注入了新的灵魂一样,有生机和灵气了,她不免又开始了这个想法。
程洛宁的本意是想学个外语,比如法语德语什么的,但是又想到语音的学习需要长久的练习,而她去念大学后必然没有这个闲工夫了,就算有,断断续续的学习也不符合她的习惯。
但是妈妈的提议却给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乐器什么的,可以在空闲的时间自娱自乐、顺便练习,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陶冶情操。
程洛宁相当满意,信誓旦旦的握了拳头,“那我就去学个吉他玩玩吧!”她上辈子就羡慕林怡背着吉他走在校园里、裙子能带起一阵风的样子,而这种飘飘的美感是那时卑微的她所无法拥有的,不管外貌再怎么出众,因为病态气质就差了一大截,更不要说她乏味的人生,根本无法和风一样的林怡相提并论了。
而这辈子,她就要去做一切她曾经想过的事情!而且一定要做到最好!
妈妈看着她目光里燃着熊熊烈火的样子,“……”
她本意是想让程洛宁去学个古筝啊钢琴啊什么的培养一下淑女高贵的气质的啊!去学个吉他是要卖唱吗!
“……嗯,你开心就好。”但最后,程妈妈还是无条件选择了支持她。
程洛宁是个效率派,说干就干,当天下午就换了衣服去市中心的琴行看看情况。
琴行的老板是个头发五颜六色的男生,看起来就是一个大学生的年纪。他也不为了赚钱给程洛宁推销贵的吉他,只是很随性地看了她几眼,然后从夹子上拿下一把原色的缺角木吉他,轻轻拨了几下,递给她,“初学者不用太好的,这个音色很漂亮,你试试。”
程洛宁欣然接过,学着当年林怡的模样抱起来,眯着眼睛扫了几下弦——她的模样生得极好,本来就是一副清纯可人的气质,却拿了一把吉他,把画风变得放荡不羁起来,让那个老板都忍不住盯着她多看了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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