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要不是他刚才的一句话,估计这顿饭她能吃得很开心。
她对宋瑾的好感值不低,甚至也想过如果能和男神在一起……然而程洛宁不是那种能甘于人下的人,说实话,至今为止她和宋瑾相处仍会有一种莫名的自卑感,自己是个病人,现在精神状态稳定了,但是也不代表未来不会发病,而宋瑾是个颜好温柔、能力强、家世也好的男人,说是金龟婿也完全不抬举,甚至他还是拯救自己于泥泞中的男神级人物。
哪怕宋瑾对她表现出了一定的好感,她都会忍不住扪心自问,男神是哪来的好感呢——自己明明就是个性格差劲、人也不怎么样的小姑娘,就算长得可以那也不是什么出尘绝艳的大美女,成绩好的话和宋瑾比也是差远了。
要说朝夕相处……程洛宁叹了口气,这都什么嘛!
宋瑾本身就是心理学出身,又是个中翘楚,对人表情的琢磨出神入化,怎么哦了看不出程洛宁的想法呢。他笑了笑,很快转移了话题,“快吃,吃完了送你回家。”他伸手,亲昵地摸了摸程洛宁的头,“真是个小妹妹。”
程洛宁一愣,然后笑了笑低下头,开始消灭桌上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宋瑾捡了个程洛宁后面的椅子坐下,双手环胸,表情看起来高深莫测的样子——说实话,他对小姑娘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要说喜欢,这是肯定的,程洛宁有着一切他所喜欢的女生的样子;但是要说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得不要不要的,这也有点夸张了。
这种感觉要如何形容呢?
大概就是,上班路上经过一个花圃,很喜欢里面的某种花,是我喜欢的颜色、是我喜欢的样子,于是我买下了这束花,每天细心的浇水、呵护,不想把她美好的样子交给别人观赏,却没有提出过要把她采下来带回去的要求。
他看着小姑娘长大,从一个牙尖嘴利的聪明女孩变成了现在这样美好、生动的模样,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天她会和别人在一起,却也没想过自己会爱上她。
两人就用这种暧昧、却又不这么暧昧的状态相处了这么多年。
。
周末的时候,程洛宁意外地接到了李俊的电话,“程洛宁,能帮我个忙吗?”
程洛宁除了一开始有些意外之外,过了几秒钟就相当坦然了,“嗯?”
“你看一下邮箱。”
她侧过头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中间,依言点开了邮箱,这个邮箱从她用电脑开始就没有换过,所以里面不少广告、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群邮件,好不容易才从一封封未读中找到李俊的名字,点开是一张图片,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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