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
“他让你来接我?”想起记忆中那张脸,她突然发现自己的声音变得暗哑如断流的小泉。
其实她更想问的是,他为什么不自己过来。
卓丽清用眼尾瞟了她一眼,掏出手机随便按了几个键对她说:“走吧。”
明雅没有动作,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忽然弯下腰,原本还算平静的五官倏的皱在一起,卓丽清等了许久没听到这头的动静,回过身也是一愣,踩着细尖的高跟鞋上前:“你怎么了……”
明雅摇摇头,扶着墙起身,铁窗里的伙食自然比不得从前,刚进去的时候她当然不习惯,饥一顿饱一顿,久而久之就换上了胃疼的毛病:
“老毛病了不碍事。”话声很淡,好像真不是什么大事。
“……”收回要搀扶的手,卓丽清这才开始用正眼打量眼前的女人。
略显佝偻的背,宽大得松松垮垮的上衣,兴许是清洗过度而泛白的牛仔裤与那不带一丝血色的脸……现在的方明雅,哪还有当年的风光。
要说起当年的方明雅,卓丽清微微蹩紧眉。
明明为人骄纵任性,说话做事不用脑子,各种陋习都沾了点的方明雅,周围却朋友成群,前呼后拥。
而她虽然长相普通,怪的是追求者却甚多,一个接一个的排着队,要给方家做上门女婿,这是为什么?因为方明雅不仅仅是一个有钱人,还是一个非常大方的有钱人!
如果说她是在用钱交朋友,一点也不为过,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她锒铛入狱的时候,曾经所谓的“好友”全避而不见,任由她自生自灭。
“既然没事就快走吧。”卓丽清搭着车门催促,遮阳伞又往上撑了一些。
明雅在阳光下眯了眯眼,看着远处的公交站牌,目光暗淡,不再推辞的坐上副驾驶座。
少顷,汽车发动的马达声在耳畔响起,不到数秒的时间,跑车已经缓缓驶离这块备受烈日烤灼的地段。
等到车速逐渐平稳,卓丽清试探性的说道:“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明雅靠着车窗发愣,越往前走周围绿木越是茂盛,郁郁葱葱的扫清了之前的闷热。
“方明雅,如果你还有点良心,回去后找个时间把字签了吧。”
久等不到她的回应,卓丽清侧脸瞧她一眼:“我哥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这步,最近跟榕姐的关系也才稍微缓和了一些,算我求你了,别再破坏他们……”
明雅垂着眼,没吭声。
“你”“方明雅”“喂”,这些是卓丽清自小对自己的称呼,哪怕五年前她跟卓然结婚,她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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