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客,我给你最低价。怎么,还是老样子,来四只?”
“好。”
每次店里有芒果,慕暖都会前来买四只回去,似乎早已成了习惯,旁人都将她这个习惯铭记在心。
“你就给二十块吧。”
付了款后,慕暖与老板告别,提着这四颗沉甸甸的芒果,迎着风,向公交站台走去。
脚步,愈发沉重。
这个习惯,还真是奢侈呢。
她明明不能吃芒果,却是忍不住想要买……
她记忆中的那人,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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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一的课程并不是很紧张,薄暮琛从n师大出来后来了趟学校就又离开回家了。鬼使神差地,他走到了今天早晨那条通往死胡同的路上。
他记得,这里是可以走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正确的,他向着那条只可以一人同行的胡同走去,顺着灰蒙蒙掉土的围墙走啊走,走啊走,终于……没有路了。
好吧,他承认,他的记忆出了错。
不得不说,薄暮琛有很严重的强迫症,他认定的,一定要探究到底才肯罢休,比如说……他现在最纠结的一件事情,是与慕暖有关。
刚才他发现,慕暖笑起来时只有左脸颊有梨涡,而右脸颊没有,所以他看着就会觉得特别的碍眼,于是,他的大脑给出的指令是——无视她的微笑,以冷漠相对。
嗯。
刚才那杯奶茶可以不落地的,但是,薄暮琛之所以任由它落地,是因为任性。
他平生最不喜欢的便是欺骗。
而他凭着慕暖的口型,就认定慕暖在欺骗她的室友们。
他不喜,所以,给她找点活干,当做是惩罚。
因为他知道,慕暖一定会将残渍清理干净。
“他是我男朋友。”
薄暮琛从她唇形读出的是这六个字,所以他有点生气,他们明明仅是几面之缘,怎么自己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她的男朋友?
于是,他刚积攒的对她的好感,一瞬间消失殆尽。
同时,他认为,错在慕暖。
到家后,薄暮琛觉得饿了,在冰箱里只找到了草莓酸奶,将就着喝了一口,太冰了,随手搁在了茶几上。
“叮咚——叮咚——”
回房换衣服的薄暮琛外衣刚脱到一半,门铃声便响起来,这个点,应该不是何理。
那是谁?
站在门边的慕暖没有料想到,按一次门铃会见到如此令人鼻血喷发的一幕——
精瘦的身材,腰腹线条流畅,肤色白皙……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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