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光穿着军大衣,坐在炉子边,一边烧火一边教两个小的认字。
外屋门响,没一会儿,林爱琴走了进来,先是走到炉子边,笑着问:“向光,看书呢?”
林向光嗯了一声,拍了下望星的头:“接着念。”
刚才一进门,姐姐就说了,以后离这个林爱琴远点儿。
虽然他不太理解姐姐对堂姐突然之间厌恶得不行的态度,但姐姐说的肯定有她的道理,他们听着就是了。
见几个小的都不理她,林爱琴有些尴尬地站了一会,才坐在了炕边上:“向美,忙啥呢。”
林向美盘腿坐在炕上,正往棉袄里铺着棉花,头都不抬:“没长眼睛?”
以前的“林向美”,说话从来都是温声细语,这冷不丁地张嘴就怼,把林爱琴噎得脸通红,半天没接上话。
林向美眼皮微抬,看了林爱琴一眼,在心里冷笑。
林爱琴,这本书里的女主,和“林向美”被刻意安排的悲惨命运截然不同,她的人设是一个团宠落魄真千金。
爹妈护着,哥哥们宠着,还靠着一张漂亮的脸和主角光环,攀上了县革委会副主任的儿子,借着他,意外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可谓一生顺遂。
而在她原来那个世界里,林爱琴,则是她爸和她后妈生的妹妹。
她父母在她七岁的时候离婚,后来在极短的时间内,双方各自再婚生子。
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快速接受了重组的新家庭。
她和比她大六岁的哥哥林向晨,就彻底成了多余的人。两个人谁也不跟,就在留给他们的房子里相依为命。
初中,高中,哥哥从来不住校,每天辛苦骑着车往回跑,连大学都是考的本市,只为方便照顾她。
好在哥哥超级厉害,大学时候就开始做生意,凭借自己天生的生意头脑和超强的业务能力,打下了一片江山。
而她大学毕业之后,也在哥哥的支持下开了小餐馆,短短三年时间,发展成生意红火的连锁酒楼。
兄妹二人可谓赚得盆满钵满,积攒下了丰厚的财产。
而她爸的生意却越做越差,到后来资不抵债直接破产,一家子从大别墅搬到了几十方的小公寓,还是租的。
林爱琴从小就被惯坏了,不好好学习,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既不愿意学东西,也不愿意找份工作历练,整天和一群富二代混在一起,夜夜泡吧,四处鬼混。
万万没想到,家里一夜之间穷到连买菜都要精打细算的地步。
由奢入俭难,习惯了大手大脚肆意挥霍,林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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