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搭建的秋千,还有妈妈的花圃。
所以在那里放着一张宽大的梨花米的摇椅,爸爸最喜欢坐在那,一边看着报纸,一边含笑望着在花圃里忙碌的母女俩。
可是现在还是那张清代的梨花木雕摇椅,自己的宠物泰迪犬毛豆也如同往常一样,翻着雪白的肚皮在摇椅的脚边晒着太阳。
可是坐在摇椅上的人,却不是爸爸,而是乐恩泽!这个入侵者这样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自己从小就生活的房屋中,坐在爸爸专属的座椅上,伸着腿,懒洋洋地拨弄着正在卖萌的毛豆的尾巴,甚至腿上披盖的,也是她在埃及旅游时,亲自为爸爸挑选的波斯手工毛毯!
“你……给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忘了跟大家炫耀一件事儿,这次文的封面是狂仔自己p的呕~~~~~~~~~~~制作封面的技能点刷亮之后,狂仔觉得任督二脉有一股生气的流淌~~~~~好想再挖几个坑挨个挂上封面呦~~~~~
☆、七
虽然听到了女孩粗哑的声音,乐恩泽却并没有抬起头来,套着室内羊毛袜的脚又在毛豆的小圆肚子上蹭了蹭,然后朗声冲着厨房的位置喊道:“高姐,既然她能起来了,就在楼下用餐吧。”
郝遥雪的身子还虚脱,往下走几步,腿就有些打晃,差一点跪在台阶上,乐恩泽慢慢地站起身来,迈开长腿几步走上了台阶,一把将女孩抱起,再走下台阶。
小毛豆看见女主人出现了,摇头摆尾地也跟着上窜下跳,活脱是卖主求荣的小狗腿子。
等把她放到餐桌前的椅子上时,桌面已经摆满了几小碟吃食。老街红记的小瓣水晶甜蒜在小瓷碟里堆叠在一起,切成了细丝蒸过的火腿拌着四季豆,甚至还有小瓶的英式酸黄瓜,而在她面前的是撒了芝麻的白米粥。
坐在她身旁的乐恩泽用筷子夹起了火腿丝放入了郝遥雪的碗里,然后用汤匙搅匀,做完这一切,他端起碗,自顾自地自己先吃了起来。
这是郝遥雪最喜欢的吃法,将爱吃的云南火腿放到粥里搅匀,白白的米饭就会洋溢着火腿的香气而火腿又不至于变成没味儿的碎渣。
可是男人为什么清楚?而且满桌子都是她喜欢吃的小菜?
“我……你,为什么会在这?”好不容易脑子有些清醒过来,她开口问道。
乐恩泽咬了一口酸黄瓜,英吉利小菜怪怪的味道让他的眉头一皱,显然不是很合乐先生的口味,不过他还是斯条慢理地把它咽了下去,然后说道:“这个别墅我已经买下来了,从今天起,你和我都要住在这,吃饭吧,好女孩吃饭时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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