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婉婉化着色彩明亮的淡妆,穿着红色的连衣裙,踩着一双凉鞋,还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
如果余婉婉记忆没出错,今天是方逸臣第一次约她出去玩的日子。
周五的时候,方逸臣写了一封含混不清的情书给余婉婉,约她星期六下午在图书馆见面。
这时候的方逸臣,还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男生。
每天晚上或者课间休息的时候,都会在篮筐下面大显神威。
高中里,许多女生都把长相英俊的方逸臣当成王子。还有人传说,方逸臣会武术,救过隔壁班的林某某。
这时候的余婉婉虽然对方逸臣有好感,但是对恋爱还没有什么概念。只是觉得人家既然约了,去一趟也无所谓。而且余婉婉已经开始叛逆了。她实在讨厌,她妈妈总是一天到晚发牢骚,抱怨着她爸爸的不长进。嫌弃生活多么糟糕,多么上不了台面。
于是,周六的日午,干脆就跟她妈说跟汪小绿约好,一起去市图书馆看书。
余婉婉性格其实有点小迷糊。对什么都不太上心。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喜欢琼瑶的小说。前一天刚好因为一本小说哭湿了枕头。
于是,坐车的时候,小风一吹,她就不小心睡着了。这才有了这第一次拍广告的机会。
回忆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事,过了十几年,余婉婉却还能想起来。
“明天,你还有空么?”凌心满脸期盼的看着她。
“有什么事么?”上辈子余婉婉拍完这次杂志照片,隔了半个月凌心才给她打电话的。
“还要拍一组照片,摄影师觉得你很不错,想交给你拍。”凌心一脸兴奋地样子。
此时的凌心很年轻,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她就像一个星探,为自己挖掘出一个有潜力的新人,而兴奋不已。
“行呀。”余婉婉一口答应下来。年轻时候的她青春无敌。十几年后,她想找个地方当模特都没人用她。
“是么,实在太好了。明天上午九点可以么!”
“嗯,没问题。”余婉婉冲着凌心笑了笑。
其实她很感谢凌心这位大姐,她一直都在给她找机会。
只是,那时候,余婉婉太年轻,觉得恋爱比任何事都重要。觉得坐车大老远去当模特拍照片太辛苦。所以,拍了几次,新鲜劲一过,就不玩了。
到了后来,余婉婉落魄了。凌心也曾经向她伸出友谊之手,邀请她来杂志社做助理。她却碍于颜面拒绝了。然后,挥别了父母,独自一人去e市闯荡……
“凌心姐,谢谢你想着我。”重活一世,不再只想着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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