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佛祖扬善的法会,那是阎王屠戮的修罗场,手里这两锭金子不是人命,是她丈夫的军功。
想通了,也不那么害怕了,捏着金子,抬头看了看大郎,能立这样的军功,这男人的身手绝不会差,想起他回来那天在灶房的情形,碧青不禁暗暗点头,他的动作没有丝毫花俏成分,一招制敌,想来不是他手下留情,估摸自己还没看清他的脸,脖子就断了。
这样的本事跟什么师傅都学不会,只有在战场上才练得出来,碧青相信,如果在现代,王大郎绝对是一个特种兵的材料。有本事还要有伯乐,想必那位校尉大人就是大郎的伯乐了。
王大郎见小媳妇儿不怕了,发白的小脸在油灯的映照下,渐渐红润起来,眼睛却有些发直,不知道想什么呢,小嘴嘟着……
王大郎盯着那张小嘴,忍不住咽了两口唾沫,缓缓低头凑了过去,还没亲到嘴呢,就给碧青发现了,两条腿一踢蹬,就从他怀里跳了下去,拿起一边儿的脏衣服就跑出去了。
大郎不禁苦笑,怎么亲一口就这么难呢,小媳妇儿是不是忘了答应自己的话。
碧青把大郎的衣服泡上,就拿着金子进了东屋,见只有何氏不禁问:“二郎呢,怎么不见?”
何氏道:“半大小子性子最野,家里圈不住,说去找王家小三,不等我应呢,就跑出去了。”
碧青道:“二郎比别的孩子懂事,婆婆不用担心。”说着把两锭金元宝放到炕桌上:“这是大郎拿军功换来的,娘收着吧。”
从西屋出来的大郎在外间听了,不禁咧开嘴笑了,他小媳妇儿就是会做人啊。
何氏心里也高兴,其实这金子大郎昨儿就拿给自己了,是自己说让他给碧青收着,经过这么多事,何氏也不糊涂了,明白一家人过日子,就得有一个主心骨,虽说自己是婆婆,可日子上的事儿,还是得儿媳妇儿拿主意妥当。
如今,何氏算彻底明白了,这两锭金子就算在自己手里搁上十年,还是两锭金子,若是在碧青手里,没准不到一年就能变出四锭来。
就拿种番薯朝廷奖的十两银子来说,儿媳妇儿救济娘家,是自己应了的,可少了五两银子,家里的日子也没见差多少,反而更好了,粮食是买回来的,挑着最好的买,瓜菜干儿地窖里有的是,院里捋着墙根儿一溜坛子,萝卜条,韭菜花,咸鸭蛋,还有一小瓮自己亲手做的毛酱,锅台边儿上满满一小罐儿猪油,比外头的雪还白,抹在面皮上烙油饼,拿着咬一口,香的恨不能把手指头都吞下去。
今儿还炖了一只猪后腿,自己活了这么些年,统共吃的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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