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碗,默默地吃饭,屁股上的疼痛火辣辣又钻心,然而更委屈的是他的心,他没想到,一向疼爱他的父亲生起气来这么吓人。
丁骏同情地看着小叔,尽管他低着头,依然能看到他小脸上挂着泪,滴落到碗里,可是,他表情里那种无声地倔强,也让丁骏很佩服他。
除了婴儿时期,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哭,也是最后一次。
这次以后,丁潜很明显收敛了许多,只是他那种张扬的性子早已刻在骨子里,上小学之后,他很快成了全校名人。
这位名人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德高望重的父母、不是因为聪明过人的才智,而是因为他各种刁钻古怪的想法,经常问得老师下不来台。
“同学们,你们应该和雷锋叔叔一样,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对提高你们的读写能力很有帮助。”语文老师和蔼地说。
“老师,雷锋生于1940年,为什么我们要叫他叔叔,而不是爷爷?他做好事不留名,为什么别人每次都能找到他部队?”丁潜不大喜欢语文老师,觉得她没有英语老师漂亮。
“你坐下!”语文老师生气了。
“一只熊,掉进20米的大坑,2秒后落到底,问熊是什么颜色?”数学老师念完题目,看着台下,学生们都在冥思苦想,只有丁潜举手。
早就听说了这小子的坏名声,数学老师故意对他视而不见,叫了学习委员。
“老师,是北极熊。20米的大坑,落地用2秒,则重力加速度约10米/秒,而地球上最接近这个速度的地方,是两极极点,所以是北极熊。”学习委员得意的说出答案。
数学老师满意地点点头,刚要表扬学习委员,丁潜又在台下发言。
“老师,北极被冰川覆盖,挖不了20米大坑,所以不应该是北极熊,而是靠近北极的西伯利亚地区的灰熊。”
“你出去!”数学老师一向看不惯这小子毫不谦虚的作风,在被他气得小宇宙爆发之前将他拎出去罚站。
就这样,丁潜在小学只待了三年,就被校长和老师们赶去上初中。校长跟丁兆宁说,您这孩子,太聪明了,上小学太屈才。
就这样,丁潜以十岁之龄升入初中,不仅成绩名列前茅,也没再惹什么事,乖乖地读了三年书,不是因为他性格变了,而是因为他发现了一个问题。
因为小学连跳三级,丁潜在班上年龄最小,自然没有同班那些大两三岁的男同学长得高,跟他们混在一起久了,丁潜觉得很不痛快,尽管他是个小帅哥,可很明显,女孩子们都不喜欢人群里矮一截的人。
为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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