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在温莎小镇“度蜜月”的时候,林莱以为肖恩是个难以接近的人——尽管她那时候经常厚着脸皮骚扰肖恩,偶尔也会一起闲逛,她仍然把肖恩视作高岭之花,不可采摘。
论高冷的等级的话……
她有胆子倒追容晟,却没勇气撩拨肖恩。
但在回到纽约之后,短短的几天相处之中,她反而发现,肖恩不像她想象中那么不食人间烟火,他温和独立,会系着围裙进厨房,会热气腾腾地穿着背心从健身房跑出来,偶尔还会和她开几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现在还在为饿肚子的她做三明治——虽然过后要她自己收拾厨房。
为什么短短一段时间,她对肖恩的观感会产生这么大的变化?
林莱靠在流理台旁看肖恩弄食物,心里百思不得其解。
要是她的感情经历再丰富一点,就会知道,她对肖恩的感觉变了,不是因为其他,而是肖恩想要这样的变化。
肖恩把夹了腌牛肉、瑞士奶酪和泡菜的黑面包片推进烤箱,转身对林莱说道:“下次饿了可以打我或者杰克的电话,我们会让人送餐,当然与此同时,我建议你学做一些简易快餐,比如说三明治。”
林莱不好意思说自己对煎锅等厨具有着本能的畏惧,硬着头皮说了声好。
“改天我休假的话,可以教你。”肖恩若无其事地说。
林莱吃惊地抬头看肖恩,心里一热,本着一种把自己觉得好的东西跟他分享的冲动念头,鬼使神差地说:“中……中国菜也不错,等……等我学会,请……请你品尝。”
肖恩愉悦地笑了,“期待至极。”
一直到晚上睡觉之前,林莱都在进行严肃的自我反省,先不说一时脑抽地提到中国菜会不会让肖恩猜疑,就说她完全为0的厨艺,对电和火深深的恐惧,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学会复杂至极的中国菜?哦不!她压根就没想过要学做菜!
林莱崩溃地拉着被子罩住头,像头鸵鸟一样把自己埋起来,心里不断尖叫,啊啊啊啊啊啊她当时是不是鬼上身啊,为什么会说这么冲动不经大脑的话!
***
塞巴斯蒂安在经过种种测试后发现,林莱在语速放慢至一分钟60-100个字的时候口吃情况基本消失,朗诵的时候只略微有些口吃,唱歌的时候完全不口吃,塞巴斯蒂安对此的解释是节奏感的区别,林莱很容易掌握音乐的节奏感,所以投入进去的时候会忘了自己口吃,相比较而言,朗诵就逊色多了,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毫无韵律和感情可言,听得唯一的听众塞巴斯蒂安也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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