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快就会习惯了~放心,到时候你的粉丝自然会帮你开更多,甚至连我们也没有的照片他们也会拍到。」幸琳高兴地回到“我”的専业,查看我粉丝们的回覆。
「我告诉你!迟一点你的粉丝可能还会拿你的照片胡乱改图呢!」辉哥开玩笑说。
这话一点也不假。现在的粉丝都爱给自己喜欢的偶像的照片上,加一个心心,帮他们加上一些文字,甚至把不少有的没的东西自己拼济在一起。辉哥说出的这一句话使子我心有馀悸。
那天放学,八婆珍抱着一大包的a4纸等我,为的就是想我帮她签名……我并不是不想,但也得有个限度!一大包a4纸入面有多少张纸你知道吗?是500张!也就是我得签自己的名字500次!如果是签名会,或是500多个粉丝围着我当然很乐意这么做。但她不单止不是我的粉丝,目的也不过是想炫耀甚致存起来准备卖个好价钱。这种心灵得不到慰藉,跟罚抄自己的名字有甚么分别?
我当然一口拒绝,转身就走。怎料她居然拉着我的衣服,说如果我不肯签的话就会胡乱发照……
那刻我真的很想赏她一记耳光,把她一掌摑到太平洋去。
本来,我想跟告诉她要是她敢的话,我就把她这么不光彩的事告诉智彬,看智彬会怎样拿她。可是,我这句还未说出,理智的我就立刻停住了我的口。
上一次在道具室的时候她己经威胁过我一次,也应该清楚知道我会怎么做,然而,即使她知道了,居然还照样拿这种东西来威胁我……见到那三八贼贼的笑容就知道,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假如,她真的跟我玉石俱焚,抱着我一起跳进油锅,大家故然不好受,但对我来说,后果可不陷设想。幸琳和辉哥帮辛辛苦苦地帮我建立的形像,就会因为她而毁于一旦。
智彬是一个老好人,跟她最尽也只是吵一架就没事。而最亏的应该会是我……
当交易不再平衡时,就会决裂……
最可恶的……
我只好咬牙切齿,一手的把那包a4纸拿走。
说实说?谁会真的想签?结果,那包a4纸依然原封不动的在后座滑来滑去。
另外,还有一点使我非常担心。以她那种贪得无厌的性格,有了第一次,就更会有第二次,更可能变本加厉……想起就心寒了。
「子健,你是不是在写另一首歌了?」幸琳问:「……子健?」
「呀?甚么?」
「你怎么了,有心事?」
「没有,只是在想些有的没的。你刚刚在问我些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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