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必须跟着你。”
夏初菡:“......”
她无力摇头,没有心力去规劝,更没有心力去驱赶,便只管骑着驴,赶自己的路。
男人锲而不舍地跟着她,衣衫褴褛,浑身污垢,步履蹒跚,身上的伤估计已经腐烂了,路上的人见了他,老远就捂着鼻子绕道走,所以毫无意外地,他再一次晕倒在路边。
她终于无法再视若无睹,只好请人把他扶到小毛驴上,像驮麻袋似的,驮到附近一名大夫家中,然后着人给他买来一身干净的衣衫,留下一些银钱,便离开了。
她以为事情到此无论如何都该结束了,可是当她再一次从客栈出来,看到守在外面的身影时,简直就要晕倒。
哪怕脾气再好,她也忍不住了,抖着两手走到他面前,问他:“你这么牛皮糖一样跟着我,莫非想卖身为仆?”
男人想了想,淡声道:“如果你想,也没什么不可。”
夏初菡:“!”
什么叫她想?
但她什么话也没说,直接把纸笔甩在他面前,说道:“写吧,一文铜钱,卖身为仆,如果不同意,趁早离我远远的。”
男人垂目看着她修长白皙的手指,好一会儿说道:“我不识字。”
夏初菡:“......”
她忍着气写了一张,对他念了念,并着意强调了“一文钱”三个字,然后道:“你要想好,同意,就按手印,不同意,马上离开!”
男人没有丝毫犹豫,拿过她手中的笔,便签下“沈竹楼”三个字。
“......“夏初菡檀口微张,不一会儿便化为惊怒:“你不是说你不识字?!”
男人看了看自己手,似乎还有点惊奇:“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我没想到自己还会写字。”
夏初菡:“!”
一场烧就可以把记忆烧给没了的,还有没有比这更荒诞的!
她打量着卖身契上的“沈竹楼”三个字,总觉得这个名字在哪里听到过,不禁怀疑道,“你叫沈竹楼?”
男人脸上又显出迷茫的神情,道:“我叫沈竹楼吗,哦,我觉得我是应该叫这个名字。”
夏初菡:“......”
缺了心眼子的人,说什么都是浪费唇舌!
她不再理他,继续赶路,男人继续跟,不过既然他成了自己仆人,夏初菡便不能不对他有所照顾,比如考虑到他的伤,她赶路的速度便慢了下来;考虑到她男人的饭量,她买素包子时,便给他买肉包子;她买干烧饼时,便给他买驴肉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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