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喜欢吃这东西,可进了面包店,好歹也要买点东西装装样子。
是的,他是看到秦舒坐在窗边,才决定进那家面包店,买蛋糕完全是计划外的事。
说来也有点丢人,他也不知道自己抽了什么风,好好的居然会听班上那些男生的怂恿,跑去外操场上凑热闹。
是谁说‘所有人都会去’、‘大家都热情高涨’……?
没有去凑热闹的人明明很多……秦舒就是一个。
到达外操场,夹在嘻嘻哈哈的人群中,没能在当中见到‘宿命对手’的陆林先,顿时觉得自己蠢爆了。
不来就意味着她对这种活动没兴趣,在她眼里,大晚上跑到这河提上来吹冷风的人,应该很蠢很好笑吧?
真是好极了,他也成了‘很蠢很好笑’者之一。
只待了不到五分钟,确定秦舒没在,陆林先立刻落跑,连招呼也没和同行的男生打,一个人迈开长腿就走了。
不过也是巧,走过几条街道,在城中心区十字街口处,他看到了坐在面包店窗户旁吃东西的秦舒。
一下都没犹豫,他就那样走了进去。
他一直都是个很‘固执’的人。
小时候有个阶段特别喜欢玩拍卡片,他技术不精,老是输给别人,收集来的一百张卡片全都输光后,他跑去重新买了五十张回来,然后天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连动画片也不看了,只一心趴在地板上拍啊拍。
等练成‘一拍就翻转’的技能时,他的左手也肿成了个棒槌。
除了玩,吃东西也是。他爱吃苦瓜就算了,从长牙能嚼东西开始到现在,一吃就吃了十多年。七年时间,人的细胞都能换一身全新的,他对苦瓜的爱却依旧坚挺。
所以,当他开始觉得秦舒有意思时,他就已经心里有数——不管她乐不乐意,在接下去期限不明的日子里,他会一直盯着她。
一边想一边拐几个弯进了美食一条街,述喜书屋就在中段岔路的尽头处。
刚才他看到秦舒放在桌上的漫画,来这里不为别的,他就想看看,她看的那是什么。
忍不住觉得自己略微有些‘变态’,不过这样的想法只存在了一秒便被他抛到脑后。
下楼将随手拿的三本《天是红河岸》登记过,到家后,陆林先把自己摔进沙发,第一件事就是拿漫画出来看。
一开始还好,越到后面,他那懒洋洋的架势就越绷不住。
不管行为思想多么地成熟,他到底只是个十三岁的男孩,虽然成人方面的知识多多少少知道个大概,可当真正看到那画面的时候,一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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