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薛玲珑没心没肺的傻笑,简夫人忽然觉得自己的试探有点多余,这就是个十岁的孩子,感情方面完全没开窍,而且与秦家小姐一同侍奉简珩也算她的造化。
说到秦家小姐,薛玲珑经过简夫人的一番谆谆教诲,明白了一个大道理:女子当以言行饰己身。
不当的言行即使出发点是善意的,也会给别人造成困扰。
就好比秦小姐这样矜贵的美人,被她当众吆喝程绍凡喜欢她,得多羞恼,不是每个人的脸皮都如她一般厚。
薛玲珑从这件事学会了什么场合说什么话。
性格爽朗固然是好事,但是一言一行如衣服,不同场合便需要不同的衣服来表现,如此,才是个进退有度值得结交的好女子。
薛玲珑深有启发,同时觉得夫人也不讨厌她大咧咧的性格。
一言一行如衣服真真是发人深省,对她以后的成长也有莫大的帮助。
她端茶给简珩喝的时候,就央求他写个帖子给秦小姐,准备登门拜访。
其实就是两个姑娘拉着手说会子话,顺便道个歉。
简珩将毛笔丢给红娟,转而斜着眼看她,“你的爪子闲着干什么,自己写。”
“我写字不好看,拿去岂不丢咱们府上的脸。”她才不承认是因为懒,当然字不好看确实是个原因。
秦妹妹那么漂亮的一个人,又是远近闻名的才女,薛玲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用狗刨似的字吓唬对方比较好。
简珩想了想,指指自己的肩膀,薛玲珑会意,立刻跑过去,两只肉爪子十分卖力的给他捏起来,间或讨好的问,“舒服吧?”
“舒服。”
她又卖力的捏了会,憋不住的问道,“那你还不写?”
“写什么?”
“帖子啊,我给你捏肩,你给我写帖子。”
“我有答应过你吗?”
什么?搞了半天原来是戏弄她,薛玲珑气个仰倒,旁边的红娟捂住嘴偷笑。
她说,“少爷与姑娘开玩笑呢,其实姑娘的字也没那么丑,比我强多了。”
因为薛玲珑年纪小而且也没跟简珩圆房,身边的人一般称她为姑娘。
“红娟姐姐谦虚了,你才花了多长时间,就认识那么多字,平时想起来才写两笔就写的这么端正,岂是那种学了两年,写了几大筐的笨蛋所能相比。你说是不是,阿珑?”简珩笑眯眯的问。
“是是。”
薛玲珑急忙点头,嗯?发现不对劲,你安慰红娟姐姐干嘛拿我说项!
终于不再怀疑她的脑子,简珩抄着手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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