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早就写,匪军屠城的效用,不在于杀的那些人,而在于能在屠城的周边造成恐慌,让他们全部抛家弃业,只带着金银,奔入最后的据点,造成后面还在守卫的城池涌入大量逃难的富人,粮食供应不上,金银却多——轻则粮食飞涨,百姓举义;重则粮食迅速消耗一空,然后不得不逃向下一个城池。一个城池接着一个城池,屠城一起,皆不攻自破。”
古骜说:“夫子,汉军并未屠城。”
“你非要我说穿?汉军的确并非屠城,可汉军的铁骑在平原上冲杀,一路都是尸首,连毫无战意的退败之军都不放过,有时主力已降,侧军却已被屠杀完毕……再者这一路戮宰,连世家保卫庄园的私兵都一个不留,斩尽杀绝,甚至连投降的机会都不给,以通敌罪论处——这难道不是屠杀?我从江衢来,满目都是疮痍,汉军过处,全是尸首,汉军骑兵腰间挂着敌人的头颅,背上背着敌人的头颅,成串成串,带都带不下了,就是为了领功加官。
我还听说现在京畿到处都是你病危的谣传,与之前唱着骏马谣时截然不同,你难道没想过吗?从前京畿之人也有敬你的,现在更多的则是怕你。”
古骜沉吟:“怕我?畏惧之心如果能让我早定天下,怕又如何?”
“骜儿,你不懂吗?这样的江山,易打,却难守啊……秦暴虐九州,二世而亡。四海昭昭众目,见你弄民心于掌,难道没有人明白?难道不会有人不忿?日后史书上说起来,你如此……”
古骜笑了起来,伸手轻轻地拍了拍简璞的肩膀:“夫子……夫子……难为你为我担心。可是自北地被戎人破都以来,天下已经动荡了两百年,哪里有不血流成河就安定的呢?乱世以刚猛治之,难道不是从前你教给我的?”
简璞摇了摇头,叹息:“唉,你若不这么得天下,以北地、汉中、巴蜀之强,徐徐图之,可以有德之朝,致四方太平,乃是上策。今你如此刚猛得之,哪怕定鼎,恐怕也得四处征战,烽烟四起,乃是下策啊。”
“烽烟四起也好,四处征战也罢,只要平了世庶,分了田地,他们还有什么能翻盘?人的生命有限,我总想把百年积弊,一人解决才好。夫子之上策,我只怕自己老了,又怕徒增变数。 ”
简璞道:“你无论听不听,我总是说完了,我劝过你,无愧我曾做你的老师。”
“谢夫子。”古骜微笑:“其实,事情未必有那么糟,夫子,汉军中,可不仅仅是寒门,世家也有许多,这次杀戮过重,也不过是对京畿向来冥顽不灵之人,江南世家,其实也算开明,许多都在汉军中呢,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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