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菜单一点兴趣都没有,缓缓地动着,而后十指交叉。在不同的时间与不同的场合下,我或许会觉得这个动作很优雅,但现在的我却莫名地感到背脊僵直紧绷,就好像濒死的蜘蛛会缩起八只脚那样。还有他的皮肤。仿佛是浸煮在红茶里的老旧绷带,他的手上无处不是紧绷、松弛、融解、缝合的痕迹,宛如一张以人皮做成的街道图。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拥有这种手的人。男子脱下带有帽缘的帽子与感冒时戴的口罩后,露出了遗留在脸颊、下巴以及耳朵与鼻子附近那些新旧交杂、似痉挛又似干裂的狰狞割痕与抓痕,并从脖子一路蜿蜒至针织衫里面。就像放入坚果仁的牛轧糖,就连男子开始点菜了,我都还无法将视线从上面移开。
「……很有趣吧!我的脸坑坑疤疤的。」
「嗯?」
「还有这个,」男人张口含住自己的手指,「哈罗,看这里……这里。」
他的唇角有个白白的东西在动。是指甲。男子的指头从嘴巴里穿过脸颊上的伤口露了出来。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僵硬地站在原地。
「喂!又有人来了,快准备一下!」
庞贝罗大声吼道。
男子拔出手指,脸颊上的洞随之合起并与周围的伤疤同化,完全看不出痕迹。
「我叫疤皮,理由就如同你所看到的。」
男子拉高针织衫的袖口,将手伸出来。橡树似的手臂上也交错着粗大的血管与伤痕,看起来有如大大小小的蛇错综复杂地纠结在一起。
「您好。」
我握住疤皮伸出来的手。冰凉……而且僵硬。这让我想起念小学时,曾将得了犬瘟热而死掉的小狗放进箱子里,手碰到小狗覆着细毛的肚子的感觉。
「我是大场加奈子。如果您决定好要点什么了,请跟我说。」
疤皮露出了解的微笑,轻轻地举起手。
我急忙回到门口,随即听到门闩拉开的声音,然后门朝内开启。
我低下头迎接。
「您好,欢迎光临canteen。」
眼前是一双沾上泥土的运动鞋。
我听到口哨声而抬起头,却立刻被人抓住胸部,将我整个人往门上撞去。
「看看这是什么,新来的肉啊!」
这个蓄着大胡子、戴墨镜、身材短小的男子伸舌舔过我的脖子。眼前除了他以外还有两个人,而且这三人都是大光头。一个正抓着我乱揉乱舔,一个是穿黑色长袖运动衫、眼神凶恶的大胖子,最后一个则戴黑色毛线帽、一身v领棉衣。三人从手肘到戴着金表的手腕间,全是密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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