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性如此,那三人仿佛刚才的冲突不存在似地爽朗大笑、兴致高昂,也不再对我出言调戏。
另一方面,疤皮则是单手拿着一本书阅读,看起来很享受独处的时间。
庞贝罗也是,他淡淡地按照点菜单上的东西对我下指示,并开始料理。就在我要端布罗的罐装啤酒出去时,他吩咐啤酒要装在表面结霜并散发阵阵寒意的玻璃杯里——杯子被冰镇在冷藏库的冷冻隔间,而且要从右边开始拿起。给乱舔胡子男的莱姆酒,则盛入像小孩子的画里出现过的那种又大又深又厚的酒杯,v领男的麦士伦威士忌则是用巴卡拉的水晶酒杯。
庞贝罗在铁板烧台上放了两块汉堡肉排后,用煎铲轻轻拍打,然后抓着时间在汉堡面包涂上薄薄的蜂蜜和奶油,接着放上莴苣、蕃茄、酸黄瓜、洋葱,最后淋上沙拉酱。等肉排煎好后,放一片切得厚厚的起士在铁板烧台上,没多久起士便开始融化,往周围流溢,一阵会让胃部紧缩的浓浓油脂香也随之四溢。将起士用煎铲铲至准备好的汉堡面包上,然后再放上好几片起士。叠上热呼呼的肉排后,肉排周围的起士也开始软化。最后,连同肉排以及莴苣、蓄茄等配菜,全被化成一层膜的起士大剌剌地藏了起来。庞贝纵在起士的使用上实在非常豪迈,融化的起士甚至还流到了盘子上。
「二号桌。」
庞贝罗又放了炸薯条与洋葱圈作为配菜,并从汉堡顶端插入细细的铁签附定形状,然后将盘子端出至柜台上。实际端了才发现它比目测的还要有分量。我将力气集中在腹肌上并端起盘子后,v领男随即挪开自己的凳子,似乎在帮我让条路出来。透过眼角余光还能看到乱舔胡子男看向我这里的视线,那不像先前那副洋洋得意、让人不舒服的感觉,反倒有点像从前亲戚的小孩在翘首盼望似的。
我对他们的转变有点疑惑,却又感到松了一口气,如果刚才那种情势继续下去,我只能说,我一定会崩溃。
「您的起士汉堡。」
「谢谢。」
疤皮点点头放下书,书封上印的是詹姆斯·弗雷泽的《金枝》。我是在这时才正面看到他的脸。令人惊讶的是,这个人似乎原本就不是非常好看,而且脸看起来的感觉是凹凸不平的。会这么觉得,或许不只是他的皮肤,还有直至下巴、轮廓鲜明的骨头形状,眼睛和鼻子,以及嘴巴的位置。
「你的脸色很差,有吃饭吗?」
我无法回答。
「而且你应该也没好好休息吧。庞还是没变,老爱将人使唤个彻底。」
疤皮站起来走近柜台,和庞贝罗交谈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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