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薄冰后翻滚着怒吼的岩浆。
过了很久,他答:“杀过。”
他的声音很沉,甚至有些干巴巴的,像是喉咙发紧,说不出任何话,只能勉强挤出一些声音。
那时她还不懂,直到痛苦堆积如山,直到内心早已麻木,一张口,言语就苍白萎缩,消散在沉默的空气中。
有时候,她会想,这是不是她活该。
因为她从来没有正视广田夫人晚归的身影,因为她从来没有正视志保的欲言又止,因为她从来没有正视诸星大身上的伤疤。
所以,她也没有正视诸星大那些许的不对劲。
如果掩耳盗铃是一种罪,那她已经赎清了。
享乐的时代结束,空中楼阁倒塌,美好成了旧日幻影。凛冬已至,她唯有战斗到底。
她把丢了很久的英语重新捡起来,并督促爱子努力学英语。她开始每天跑步,凌晨五点起床,绕着街区跑一个小时,直跑到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她的眼神变得坚定,因为目标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她要带着志保和爱子,逃离组织!
她暂时还没想出好的计划,但学英语和锻炼身体总不会出错。学英语,是因为诸星大是FBI,她相信,只要她能带着志保和爱子成功进入美国大使馆,之后的一切就不会成问题。锻炼身体,是因为逃跑需要一个健康的身体,即使暂时逃不出去,也要比琴酒,或者组织里的其他人活得更长。
对了,还要苦练车技。有一次,她开车经过美国大使馆,花了很大的功夫,才忍住没有直接冲进去。她看着后视镜里远去的建筑和门口站岗的士兵,手心全是汗。
如果再让她回到那一天,她会直接开车带着志保和爱子撞进美国大使馆吗?她不知道。她只知道,那一天后,她有整整一年,没有再单独见过志保。
志保就是她和爱子在组织里的人质,她和爱子,就是志保在组织外的人质。
明美要求爱子和志保也一起锻炼身体。
起初,志保不太愿意,但明美语气不容置疑。志保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说好。
爱子没有任何不情愿。自从明美在她面前崩溃大哭了一场,她就变得特别听话,明美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没有任何异议。她只跑了一天,就爱上了这项运动。凌晨的东京街头漆黑寒冷,她只穿一件薄薄的单衣,在街上撒丫子狂奔,明美追都追不上。有一次,她甚至一边跑步一边大喊,把街坊的邻居都吵醒了。等明美终于赶上,就见她捂着腰站在街头,眼泪鼻涕直流,胸腔呼哧呼哧如一只破风箱般剧烈作响,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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