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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光膊坐在烟榻上,发呆,发抖。灰蛾扑电灯,他也像落了一身的翅子粉,左右不舒服。他早先从郊外开车经过时,情怀突放,在田野边上顺来一根绑牛角的麻绳,带着雨后芦苇的涩味。拿肥皂水洗干净之后,就叫捆仙索,用来谋杀他心爱的妓女。
——仿佛看到,眠凤躺在新舞台上,复眼般的大照灯下,侧着脸,肿胀着舌头,眼球泛灰,绳子勒入肉,死得不能再透了。但她又会说话,缓缓向着舞台上方转头,用话剧的声音殷切问道:“杀了我,大少准备逃到哪里去?”
“第一站当然回老家避避。”翁少蹲在灯架上看她,用皮鞋尖小心地拨动灯罩。光影换动间,死尸面目时而狰狞时而似水柔情。“如果差人来捉我,爹会送我出国读艺术。我写两个悲剧本子出了名再回来祭拜你!不要急,不要怕没人记得你。我心底挂住你——”他伸手在灯架间攀来晃去,光追着他。幕布上投出他广告剪贴画一样完美的侧影。眠凤不会动的眼珠亦追着他。
“我把你写进我的悲剧里。”他喘着,从上头跳下来,跳入布景墙的芦苇夜色里。少爷身带一种艺术的狂气,英俊得近乎不自然,所以站在几根塑料芦苇间,观者也觉有江风湿湿冷冷抱过来。眠凤孤单躺在木地板上,脸孔向着他,颈项绷紧,既是怕他拨开苇丛就这样逃跑,也是依恋地长看一眼:少爷脸上爬过鎏金月色,任是无情也动人。
在已灰死的眼瞳里,朗悬的月亮是唯一的高光。而月下金身的他藏身后退,果真逐渐离她远去。随着犯人离场,电闸跳灭,明月不过是铰下来的脚盆底,被邪风碰出轻薄一响。而台上尸首,黑暗里一响不作,自觉也变成一副道具,肚腹里混塞些旧棉花,麦秸子。肺腑里再多的话,讲不出了。
——他跑!从电灯下醒转,灰蛾已经被灯泡熨成一张字纸的余烬。那是他写给妓女幽会的纸条:吻你千万,麟。纸条已被他烧了,单剩下一个轻佻而繁复的麟字烧不尽。他挣起身站在烟榻上,把那个字用小指指甲刮下来,以防留下证据。灯丝跳闪两下,地上尸身似乎也动一动。麻绳错乱,柜边床尾,似大蛇横身。他赤着脚站在塌上,吓得浑身发汗,自然解酲。顺着金表链摸到大衣,从倒翻杯盏里拾出本要送给她的戒指。灯丝烧断,他唬得怪叫一声,提鞋奔命去也。
剧本后记写道,翁少凌晨躲回车内,穿好鞋袜,挨到天亮。可巧对街糕点铺开门,他贪甜,急忙提走一袋豌豆黄(意谓死前再甜一甜嘴),随后直奔火车站,回了老家。谁料躲了多日,还不见差人来拿。报纸也无消息。他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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