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里。
其实,她在昨天还在纳闷他怎么一直执着于这个问题不放,但现在她忽然一下子就豁然开朗的。无非就是男人的自尊心在作孽,想想自己条件不差却被一个要长相没长相,要身家没身家的女人耍了一个星期,这口气也是够憋屈的。
这么一想,她倒是有些同情起他来。为了她这样没有什么好骄傲的女人,做到这种地步,也是够自虐了。
她谈过很多次恋爱,每段感情一般很难维持到三个月,就像是一个魔咒。好友何浅浅曾说过,她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丫头。
无力辩驳,每每这时候,她都会笑着说:“你不懂,我所向往的爱情,是徐志摩对林徽因的那种。”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浅浅正盘着腿坐在莫闹的床上啃着花生米,她一时没坐稳便从床上摔了下去。还未来得及呼疼,就已经捧腹哈哈大笑起来。说实话,连莫闹自己也是吓了一跳。天知道她平时是有多不求上进,语文高考走狗屎运勉勉强强压到全s市的平均分线的人,竟然能说出这般话来。
其实,她也不过是相信那种一见钟情的爱情,隔着人群看到那样一个人,她无需多言他便知道她想要说什么。相视而笑,然后相爱一生。
夜色渐浓,空气中拂过一缕清风,凉凉的湿湿的。明明已经是四月了,s市的天气却还透着一股湿冷。莫闹紧了紧身上的针织外套,坤起依靠在灯柱上的身子,正准备回到温暖的烧烤摊上,转身的时候街道上一束明亮的车灯恰好打到她的身上。
下意识的抬起手遮挡住她的眼睛,透过手指间的指缝,若有若无的看着前方不远处灯光璀璨的酒所门口停着的那辆宾利豪车。
不得不承认,整条马路上,再也没有哪辆车比它身上那抹艳红更加吸引人的注意力。
当那辆车子的车灯打灭后,她缓缓的放下她的手,视线不偏不倚的与从那辆红色车子上下来的男人,隔着一条宽敞的马路相交。
那是一张如妖孽般的脸,连女子看了都忍不住惊叹。仅仅也只是一瞬间的交汇,在副驾驶的车门被人从里面打开,露出一双精致的黑色高跟鞋时,莫闹就已经在男人的注视下自然而然的收回了自己的视线。
转身之际,她在他眼中看到一闪而过的错愕,没兴趣去探寻那眼神里的意味,她只想回到烧烤摊上,解决她那一盘还未吃完的香辣鸡翅。
街道另一边,抿着薄唇的男人,淡漠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不断走远的女人的背影上。直到被已经从副驾驶走到身前的女子唤了一声,才拉回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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