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选得好,再加上那时候还没这么多竞争对手,所以很快就赚了钱,于是我又开了第二家。”
“开店之后突然开窍了,什么都想学,要学装修、学设计、学营销,还要学英语,留学生的钱我也要赚啊!”
她看到程夕笑起来,“别笑我,我看你现在也跟我一样,满脑子想着赚钱呢。”
程夕倒是大方承认:“我想给自己攒一点学费。”
“读书是好事啊,你家里人不支持你吗?”
程夕眼神闪开,低下头继续折新品菜单:“我不想总靠爸妈嘛。”
她说的是父母,却没说程朝。她不想说,奚冉也就没问。
每个人都有秘密,她也不是什么都告诉了程夕。
后来有一晚,程夕送完学生,正要坐地铁回家,忽然感觉身后有人跟着她。
她趁等红灯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一个摇摇晃晃的醉汉,下流的眼神毫不掩饰地落在她身上。
这条路她走过无数遍,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她闭着眼都知道再过一个路口就是地铁站,隔两条街就是学校,实在算不得什么陌生偏僻的地方。
但深夜和醉汉不讲道理,把一条普通的小道变成了危险的培养皿,程夕沦为了被猎杀的标靶。理智被蒙蔽的人想要作恶,是不分场合的。程夕也害怕自己第二天成为社会新闻里被议论的对象。
她摸出手机给奚冉发了微信,又强行镇定地装出打电话的样子,故意大声地说道:“我要到了……你已经看到我了是吗?那我马上就来……”
说着还加快脚步小跑了几步,仿佛真的有人在前面等她一样。但醉汉的脚步也没有停下,酒气的恶臭越来越浓,从身后一阵一阵地飘来。
程夕握紧了包,手机也调到了报警的页面。
比她动作更快的是一声短促的鸣笛,程夕本就神经紧张,吓了一跳,回头的同时一束远光灯正对着那醉汉射过来,灼热又刺眼的光芒,像泼来一盆融化的岩浆,烫得他捂着眼蹲下去。
“夕夕!”奚冉也在这时带着学弟跑过来,手里还捏着一条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长棍,颇有大杀四方的气势,“你怎么样?”
见她没事,奚冉扔了长棍,拉起她就走,“先回去再说。”
程夕又回头看了一眼那辆车,灯太亮,看不清里面的人。
或许只是个路过的好心人。
等他们走到路口人多处时,那辆车的灯才熄了。韩寻看到程朝松开把手,又坐回了车里。
“不下去看看了?”
“不用了,她有朋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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