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的命,却不成想,他没死成,她却不知去了哪里。留下来的是重新回来的苏蓉蓉,而“她”却再无芳踪。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自在第一次去沙漠差点死去时,他就已有这样的觉悟了。也正因为这样的觉悟,他才会成为兰州富甲一方的富豪,整个兰州若有十两银子的入账,那便有九两都是他的。
他拥有这般泼天的富贵,虽胡铁花开玩笑说他“铁公鸡”,但在原则问题上,他向来大气得很,该丢的时候丢得很自然,烧掉自己最喜欢的马车时也全无犹豫。
对待喜欢的东西,他从来都是带不走宁可让它毁在自己手里,怎么也好过那些不知名的家伙拿走的。但是,人怎么能和东西一样。
就像他遇见她。
若是注定她不属于他,就不该强求的。但怎么会这样的失落,怎么会这样的遗憾。他想,果然还是该遵从自己本心的,这么喜欢,当初就应该握在手里,也好过让她被无花之流糟蹋。
在姬冰雁再次醒来时,颇有些惊讶自己竟然还活着。不过他记忆中倒是隐隐约约有被救下的印象,虽并不知到底是谁,但能活下来就已经是赚到了。
他刚想寻找于凛凛的踪迹,就看见了一副失魂落魄模样的无花。乍一见到无花,姬冰雁想起于凛凛的遭遇,心中一度熄灭的怒火又一次熊熊燃起,汹涌成灾。
姬冰雁一向自诩冷静自持,但如今内心烧着一把火,一想到喜欢的人肩头那个鲜红的吻痕和脖颈上的牙印,怒火与嫉火就令他的理智急剧下降。他本就是外冷内热的典型,虽他作为“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中的智将,向来是喜欢考虑周全之后再行动,但他也喜欢不说只做的作风。
若姬冰雁再冷静一些,定然能够发现无花的精神状态与平日有些不同,不过俗话说的好,女人容易被嫉妒冲昏头脑,但事实上男人也不遑多让。姬冰雁大步走了过去,不声不响地抓起了无花的领子,一拳揍到了脸上。
无花却毫无反应,只任由他揍,仿佛已灵魂出窍,只余下一具空壳在此处似的。在狠狠揍了无花几拳后,姬冰雁这才发现了无花的不对劲。他蹙起眉仔细打量着无花,心头突然一跳,蓦地生出一股不安的预感。他本就少言寡语,对待无花这种人更是恨不得变了哑巴,但如今心中的不安渐渐浓郁,他终是忍不住质问道:“蓉蓉呢?”
无花绝不会因为野心破灭就变成这副模样,那么原因就只有一个了。
难道他没能救下她?那时他一口气喝掉了杯中所有的酒,用内力将袖中藏着的酒袋打开,用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