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这样的人,也不能说不好,至少人还是不错,可就是少了那么一点点的人气。
若是以前的木香,一定会劝金菊认命,嫁给谁都是嫁,世上的人,哪有十全十美的,能找个对你好的,相敬如宾也未必不是好事。但是今天的木香已经换了个,人虽一样,但性子全然不同。
见着金菊满脸的委屈,木香握住她的手,道:“既然不愿意,干嘛不去跟你娘说清楚,你现在不说,就代表同意,等成了亲再想后悔,可就晚了。”
金菊被她这番话给吓到了,“你……你让我去退亲?”
“哎呀,退不退是你自己的事,我只能说,你现在不退,以后可别后悔,”其实木香想说的事,自己的婚姻当然得自己拿主意,干嘛啥都要听长辈的,总归是自己过日子,谁也替代不了。这话她也只能在心里腹诽,可不敢说出来。金菊这丫头,胆子大着呢!要不然怎敢瞒着家里人,跑去镇上听书,还一听就是一整天,若是被她娘知道,少不了又是一顿打。
金菊刚刚燃起一丝火光,又被掐灭了,她抱着木香的胳膊,仰天长叹了口气,“退什么呀,他家住在镇子上,嫁给他,至少以后都不用种地,不用跟黄土地打交道,其实也算不错了,我得知足,嗯,就是知足!”
☆、第11章 赶集
她是自言自语,自己给自己下定决心。
木香知道金菊是想过上好日子,无可厚非,谁想在乡下刨一辈子的黄泥巴呢!有机会嫁到镇子上,看看铺子,带带小娃,不是也挺好的嘛!
想到这一层,木香也不再说啥,两人快步的往镇子走去。
临泉镇,因一口泉眼得名,听说用这口泉眼酿出的酒,醇香清甜,是上等绝品好酒,每年酒窖里出的酒,都送到了京城,专供皇家享用。
可惜这泉眼不属于镇子,那是私人的产业,绍家酒坊,传了好几代的私人酒坊,也是镇上最有钱的大户人家。所以,除了一个临泉镇的名字,这个镇子再没沾到那泉眼半点好处。
远远的,已经能看到镇子的牌楼,刻着临泉镇三个字,赶集的人,都在这里汇聚,随地摆放的小摊,一直延伸到镇门外边,叫卖声,更是此起彼伏,还有飘来的阵阵食物的香气。
金菊有些激动,“木香,等下我先陪你去做帮工,现在还早,说书的肯定还没开始讲,也不知道今天会讲啥。”
木香摇头,“不用了,我今天还有别的事,帮工的事以后再说吧,对了,你知不知道镇子上,哪家酒楼生意最好?”
“啊?你问这个做啥,你要去酒楼做帮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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