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墨重生来的时机正是原主在被卖途中高烧不退,如果不是暗中吃了退烧药,是死是活还真不好说。后来装作昏迷不醒,也是想搏一搏,农村比平城好多了。
“我叫乔墨。”撑着尚有些发软的身子坐起来,和善的朝对方笑笑。
一瞬间他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没想,但他绝对不会因为被一个男人买做媳妇就理智全失。他完全不该消极,眼下处境并不算太糟糕,起码这个叫林正的人心眼儿不坏。
他五感敏锐,对人的情绪喜恶也十分敏感,他能感觉对方的紧张忐忑夹杂着欣喜,却无丝毫恶意。
不可否认,乔墨的笑容让林正紧绷的神经为之一松,转身倒了碗白水递给他。
乔墨的确是渴了,道谢后接了水,一气喝完。
“我叫林正,这里是上林村。”林正是知道他先前清醒的,犹豫了片刻,终究是问他:“你还想回家吗?”
乔墨一愣,随之明白了他的意思,对方这么问不就表明可以送他回家吗?这人竟当真如此淳朴善良,把五两银子买的媳妇白白送走?
不过……
乔墨摇头:“我是被家人卖掉的。”
“那、你愿意留下?”林正问的忐忑,着实是因为乔墨生的太出色,又明显不是平常人家养出来的,如果心不在这儿,只怕强扭着日子也过不成。
乔墨被逗笑了,脸上完全看不出丝毫勉强或愁苦,说道:“我已经无家可归,你花钱买了我,我就是你媳妇,你不想要?”
林正怎么也没料到他会是如此反应,虽觉有些奇怪,心里却更加喜欢。不仅是乔墨愿意留下,更是因为乔墨不同一般小哥儿哭哭啼啼柔柔弱弱,似乎很有主见,也有韧性,这是最好,否则哪能吃得了苦,哪里待的了贫寒的农家。
乔墨做这般决定,是深思熟虑过的。
一来是因前世的关系,厌倦了城市的喧嚣和勾心斗角,只想清清静静的过自己的日子。二来是现实考虑,没户籍没钱寸步难行,年轻轻的小哥儿独自一人难保安全。林正是个不错的人,长相虽不是多么出众,却能令他感觉到安心。
早在十八岁时乔墨就察觉自己喜欢男人,甚至想过带个男人气气乔仕,然而始终没遇到一个合适的。他的要求不多,只一条,能让自己感觉到安心踏实。
他有一个秘密,除了母亲谁也不知道。
十二岁时他生了场大病,病好后就得到了一个神秘的空间,有百平房子大小,能储存死物。他将空间告诉给母亲,母亲让他保密,连乔仕都不知道。大约是乔仕的作为太令人寒心,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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