喃喃地问,眼神仍然直勾勾盯着方观夏。
方观夏看着他,喉头动了动,垂下了眼睛,轻声道:“不好意思,先生,你认错人了。”说着想要抽回自己的手,但周冕握得太紧了,这让方观夏有些难受。“先生,麻烦你放手,否则我要报警了。”
“我们见过的,我们一定见过。”周冕言辞凿凿地说,是的,见过的,一定见过!
方观夏的表情有那么几秒钟的变化,但随即她就冷淡下来,“你知道吗,这样子的搭讪,十几年前就不管用了。”说着一脚踩在周冕穿着皮鞋的脚背上,周冕疼的弯腰,但仍然不肯放手。
他这是黏上她了,但事实上他们是第一次见面,在周冕的记忆里,他从没见过这个女人。可就今天见了这一面,他就感到疯狂的爱恋与满足。
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其实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奇怪,自己的记忆中似乎有些东西是空白的,在他十七岁到二十五岁这八年里,竟然没有一张照片,好像这八年被人偷走了,也好像是他从十七岁一睁眼就穿越到了二十五岁。
可真要说他失忆也不见得,谁能记得过去十年里林林总总的琐碎事情,更重要的是,关于父母朋友还有一些发生在自己人生中的大事,周冕从来都没有忘记过,虽然午夜梦回的时候他总是觉得自己有很多东西不记得了。
当方观夏和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似乎老天都在冥冥之中暗示他。
所以他不能让她走,绝对不能。想到这里,他坚定了语气:“我不让你走。”
对一个可以说是完全陌生的女人说出这样的话,他是疯了吗?!周冕觉得此刻的自己在别人看来应该就像是个神经病吧,但他不在乎,因为他觉得没有什么比和这个女人在一起更重要的事情了。见方观夏拎着箱子,他立刻弯腰抢过来:“我帮你提,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吧!”
非常的自来熟,但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和女性套近乎的男人。让周冕奇怪的是,如今他已经三十五岁了,距离十七岁,到三十五岁,中间整整十八年,他竟然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母亲一直很着急他的婚事,但他什么都能依着他们,就这件事不能。
好在母亲的癌症奇迹般的好了,现在也不能拿这个来威胁他。周冕也相过亲,但无论他见到多么美丽优雅的成熟女性,他的心都是冷淡的,不会跳动的,他知道,她们都不是他要找的人。
而现在这个人他找到了。
周冕痴痴地望着方观夏的脸,她是个漂亮的女人,一头栗色的波浪卷发,修身的职业套装让她看起来干练而洒脱,带着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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