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有个一米八几,但很瘦,灯光下的身影犹如一根电线杆,只见他窄而长的脸上皮肤腊黄,没有丝毫血色,左边眼珠子又大又鼓,右边则小的犹如眯缝般,狭窄的面部却有一个又大又弯的鹰钩鼻子,看外形能感觉到这人是个极其阴险狡诈的人。
阿天北冷笑道:“胡森,我只知道你是个狠角色,还真没想到你会当别人的走狗。”
被人如此羞辱,胡森也不生气,挤出一个十分难看的笑容道:“这话说得不对,我就算是当了走狗,那也是当钱的走狗。”
“难道你甘冒奇险就是为了赚钱吗?那又何必深入玄门,你贩毒也能赚到。”
“以我的能力真要是贩毒没人能抓到,不过之前我没想过要做这行,谢谢你提醒了我。”他呵呵一笑,毫不知廉耻的道。
无论是我的想象还是文学作品里对于世外高人的描述,那些有本领的人个个都是仙气飘飘、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每天也不用为生计发愁,而且也从来不缺钱。
这个概念是错误的,只要是在这个世界上出现的人就没有不需要钱的,除了极为少数的几个人能顿悟禅机,真正的做到视金钱为粪土,除此以外无论是多么厉害的人物,对于金钱的追逐是发自内心的,即便伟大、智慧如牛顿,晚年时光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炼金术中,幻想着能把石头变成金子。
所以说胡森绝不是第一个为了钱甘愿奉献自降身份供人驱使的凡夫俗子。
但阿天北还是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个浑身都是本领的人居然会为了钱做杀手。
我不知道这两人究竟谁的本领更大,但看阿天北谨慎的状态就能知道胡森肯定是个难啃的骨头。
两人对视片刻后胡森披在身上的长袍就像被人吹了气般鼓胀而起,他抬起双手过头后就像梦呓般喃喃而语,随后就见屋子里的空气中开始凝结一条条犹如银丝般的细微之物。
阿天北面色顿时就变了,他扭头对我们道:“立刻把灯关了,赶快。”
慧慧吓的惊叫连连,而我来不及多想,起身就朝门口控制开关跑去,然而没等我跑到开关前,猛然就觉得背后就像被鞭子抽了一下,火辣辣的剧痛感差点没让我惨叫出声,我只觉得双腿一软,便跪在了地下,随后就将王殿臣从我身边冲了过去,然而他也没跑出两步,就见一道银色的光鞭抽在他的背后,王殿臣背后的衣服整个被抽的碎裂,碎布条四下飞舞。
他背部的皮肤瞬间出现了四五道血痕。
看来我受的也是这种伤了,只见屋子里的银丝就像是鹅毛,满房间都是,宁陵生也是没走几步,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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