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自然也不会放对方好过。
人物解读:
隋心,不像我,一点都不像,没代入。
方町,我个人不喜欢,但很多人喜欢,因为他跳脱鲜活,这一点我欣赏他,但就是不喜欢╮(╯▽╰)╭。
钟铭,我个人深爱,爱他的自私,因为他和我的初恋男友一模一样,我十六岁,追他去了加拿大,十八岁我跟他说分手,他哭了,我也哭了。
但我想,错在,我们不够自私。
我少了个爱人,他少了个爱人,但我们多了个好朋友。
前面提过,不小心把夏瓴写忘了,实体书里补。
前面提过,有很多bug,因为原本的大纲和20w存稿又特么的推翻了,这篇文从一万多字开始,就是没有大纲和存稿的裸奔着,我很纠结,很烦。有一个月日更六千每天都想死,强情节快速剧情太烧脑子,每个人物都要立体,支线也要弄顺,真的不如多拿日常灌灌水,可没办法,日常我一向无能,敬佩日常文的作者们,要多学习,起码剧情累的时候能让自己喘口气,起码不用写五十几万字把自己逼成狗。所以难免会有bug,还特么的挺多,回头看了一遍真想骂人,但没办法,实体书里修正吧,如果你们有发现的告诉我。
实体书要删掉一些字数,会删掉支线的,主线的会修正bug和增加番外。稍后本文会继续连载番外,就是我前面提过的,如果隋心当年没有追去加拿大,六年后两人重逢,一个不愿相认,一个失忆了,会是怎样的故事?靠,光听这个设定就狗血+恶俗,不过随便吧,也不能当了x子又立牌坊,干脆恶俗狗血到底~
写完这篇文,于我个人圆满了一部分。
我的初恋男友曾经恨我多年,我也恨他,我们渣过彼此,我们现在成了最好的异性朋友,一辈子的朋友,就这么一个。
小说是让人做梦的地方,电影电视剧也是一样,我讨厌纪录片,讨厌太现实的东西,现实可以,记录可以,但好歹包点糖衣吧?我给这篇文包了糖衣,有时候糖有点多,噎着了喝点水稀释一下吧~~
哦,希望每个喜欢本文的亲们,遇到困难别放弃,放弃什么都可以,别放弃自己。
想逃走,忍一忍。
想死,忍一忍。
忍到最后,看谁活得久,谁特么的是赢家。
如果你实在忍不下去了,你就想想我。
我放弃了一生只可能爱一次的男人,成了朋友。
我放弃了最好的工作机会,当了自由职业者。
我曾经有过梦想,沉淀太久,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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