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忍受的。所以未来的思路,是要让三种本币并存,转化为实际依然只有两种本币流通。
臣想到的具体做法,是让银、铜逐渐正常流通,而黄金则转为国家储备,只发行权利证明票据,但不实际交割。
考虑到黄金最少,也最便于统一管理,而且黄金储存多久都不会生锈,连银那样的发黑都不会,所以储备损耗也是最小的,所以这个做法,应该会有挺强的操作性。”
刘备一开始没理解,稍微琢磨了一下之后,他想到了已经问世二十几年的“抄引国债”,便自然而然把李素说的“黄金权利凭证”,理解成了那种空手套白狼的“纸币国债”。
那东西很容易超发的吧?就算名义上以黄金为担保,但只要不承兑,那就还等于乱印,最后还是有较大概率信用崩盘,如何取信于商民呢?
刘备倒是不担心自己乱印钱,但他觉得后世子孙太平久了,肯定忍不住,也没有个约束。
有那么一瞬间,刘备甚至产生了一种想法:要是皇帝的权力不是绝对无限的那就好了……也别限制太多,最好是有个超然的存在,在后世他刘备的子孙胡来的时候,帮忙踩一脚刹车,别闹得太不像话就好。
可惜,这种超然的、又是为皇帝好的权力,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果权力大了,就会取而代之,权力小了,又没用。
也就李素、诸葛亮这两代可以绝对信任,将来可怎么办呢。
李素看了刘备的反应,就知道刘备理解错了,这便给他细细分说解释:“陛下不必多虑。臣所言‘黄金权利凭证’,并不是之前的国债抄引那类东西。
抄引之类,虽然有面额,也有朝廷商税抵扣权作为最后的兑现保证,但毕竟还是会超发的。印多了之后,商人们说不定不知道要十年还是二十年后、才能进到足够多的官办专营货物,来用完这些抄引。
臣所言的黄金权利凭证,则绝不超发,是有多少黄金,就印发多少,要有严格编号。比如某年朝廷统计,扶桑产金总计一千五百汉斤,那就铸三百枚五汉斤重的金铤,每枚官定价格假设为一百斤白银,或者一百万钱。”
李素这里说的时候,把黄金的价格又定得高了一点。汉朝一开始一两斤只有一万钱,李素现在直接拔高到两万钱,其实有点盘剥。
但他和刘备也都是见识过桓灵时器实际金钱比价的,当时黑市价确实是已经一万六一万七换一两了,远远超过一万,反而是更接近两万。李素这次强行定了,也就是给个痛快。
另外,至于金和银的比例,后世中原王朝虽然有过金银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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