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就没命了。
所以蒋局虽然已经下达“就地击毙”的命令,但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赵铎仍然不敢开枪。
双方又耗了一个多小时,孙某突然暴躁起来,向警方发出最后通牒,如果二十分钟内见不到罗某,就要让他儿子见血。
警方顿时紧张起来,谁也不知道姓罗的那家伙藏到哪里去了,二十分钟根本不可能找到他。
就在这时,孙某怀中本来一直在乖乖睡觉的孩子,突然哇哇大哭起来。孙某忙把水果刀拿在左手里,右手向后伸去,不知是要拿什么东西。因为他左手抱着孩子,手里虽然拿着刀,但刀锋距离孩子已经有五六寸远了。
赵锋果断地扣动扳机,子弹呼啸而出,“噗”的一声,射入孙某眉心……
后来赵铎听处理现场的同事说孙某倒地后,孩子跌落在他身上,只是微微有一些擦伤,这才放心。
那位同事又告诉他:“你知道孙某最后那一下,是想拿什么东西吗?他想去拿后面桌子上的奶瓶,那孩子肯定是饿坏了……”
赵铎一听,当时就呆住了。
同事拍拍他的肩膀说:“不用难过,如果不是抓住这个机会,咱们还真拿他没辙。”
赵铎木然地点点头。从不抽烟的他找同事要了根烟,坐在地上闷声不响地抽起来。
他知道孙某也有孩子,在这种时候,一个怕孩子饿着、肯冒险回身给孩子拿奶瓶的已经做了父亲的男人,怎么可能会忍心杀害一个无辜的孩子呢?也许这件事,还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他想,一个狙击手的职责,到底是杀人还是救人呢?
作为一名狙击手,他也许比常人更应该尊重生命,无论是人质还是嫌犯的生命,都要尊重。
一名嫌犯,到底该不该死,应该是法院的事,不该由自己来决定。
法院判错了,嫌犯还可以上诉,如果自己扣错扳机,就再没有改正的机会了。
从此后,赵铎的训练状态一直不佳,瞄准人形靶的时候,竟迟迟不敢开枪,这对于一名狙击手来说,无疑是致命的缺点。
半年多后,赵铎自己提出申请,退出了特警队,回到了原来的分局刑侦大队。
回到刑侦大队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赵铎很快恢复到了以前的工作状态,手里拿着一把64式手枪,五发子弹50米外能打出50环以上的成绩,颗颗子弹都能穿透靶心。
不过当上刑警后,他每次出任务,拔枪时都比以往更慎重,大多数时候,都是依靠自己空手夺白刃的功夫制服嫌犯。
因为工作出色,屡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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