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上去的,另一方面就是——
穿着迷彩服的陆烨实在是太帅了。
比起旁边那些把本该神气十足的军装穿得痞里痞气、坐没坐相站没站相、整一副歪瓜裂枣样的男生们,扣子扣得整整齐齐,腰带、袖口、肩章扎得一丝不苟,帽子戴得端端正正,站姿挺拔,腰背笔直的陆烨简直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男神范儿。
军装本身不挑人,挑的是穿上军装的态度,有的人一穿上军装就会下意识地抬头挺胸挺直腰背调整站姿,那么军装就会为他们增光添彩,让他们显得英姿勃发;有的人穿上军装还是跟穿自己平时的衣服一样含胸缩背、塌肩抖腿,这样的人穿上军装只会显得不伦不类。
陆烨的自身条件也是公认的不错——皮肤偏白,却不是那种病态的、娘娘腔的苍白,而是透着红润的健康的白,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不是那种成天只知道窝在房间里打游戏的宅男,棱角分明的面部线条、挺直的鼻梁、斜飞的剑眉在他不笑的时候总是带着一股迫人的凌厉,颜色稍淡的薄唇也给人一种这个人不好接近的感觉。
而这种威慑力,在他穿上庄重的迷彩服时,又好像被放大了无数倍,让人有一种“这个人生来就是该穿军装”的错觉。
——越是这样的人,在偶尔流露出笑意的时候,就越让人感到惊艳。
所以当陆烨勾起唇角,对浅浅露出一个不会过分灿烂又非常明显的笑容的时候,浅浅那双雾蒙蒙的眸子里清楚又快速地闪过了一道亮光。
下一秒,浅浅就察觉自己失态了,她不好意思地把目光撇开了一下,又转回来,落在陆烨下巴处,很诚实地说:“班长你穿迷彩服太好看了!比他们所有人都好看!所以……对不起,我刚刚好像看呆了。”
说到最后,浅浅还用挠头发的小动作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看她这副样子,陆烨心里默默在“美色勾引”一栏后面打了个勾,很绅士地说道:“很高兴你能这么认为……你穿迷彩服也很漂亮,恩……比她们都漂亮。”
陆烨说完,自己就笑了起来,藏在帽子下的耳朵尖却悄悄泛起了红。
他可不是故意说好话来哄自己心上人开心的——
大概因为从小是养在父母家人的精心呵护下、被各种营养品浇灌着长大的,浅浅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白白嫩嫩”,白里透红的脸颊仿佛伸手一掐就能掐出水来,小巧的鼻子和下巴,圆滚滚湿漉漉的大眼睛,总是带着叫人不忍心苛责她的无辜,最可爱的是那一张嘴巴,果冻一样粉嘟嘟的,让人一看就想扑过去啃两口……
咳咳,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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