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便像颗陀螺一样在床上打滚,再后来我为能够占有他的人生而感到得意,哪怕没有结果的莞尔,那种最纯洁无暇的期待也使我幸福。
我悄悄潜出去,在馥汀兰的鞋柜里翻出一双高跟鞋,这个时候我庆幸有这样一位外形相同的妈妈,而她的品味又相当不错。那种甜蜜的激情使我不安,总之我心乱如麻,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已经天亮了,这些念头竟然没有带进梦里,我一觉醒来已经是中午时分。
我依然闭着眼睛,当抬起眼角看见手机明晃晃的未读讯息时,我才敢睁大眼睛去读那讯息,那时整个人感觉房间太小,根本容不下我所有的愉悦感。我带着那种焦虑,无药可救的恋爱了。
这个周末竟然家里没有人,我有如神助的发现了一张请假条,就在前厅的桌案上。
“女儿,我和思源今天有工作,原谅妈妈不能陪你过周末,你一个人要乖。”
我和馥汀兰最近习惯于这样的表达方式,也许是她当着我的面还说不出太肉麻的话吧。很显然她走的很急,在家里很少有被放置杂乱的物品,她刚刚喝完的咖啡杯还放在桌案上,旁边还放着为我准备的午餐。
十夜来得实在是急,他那催人的讯息上写着:你起来时,出门就能看见我。
我发现衣柜里全是中性的服装,生活里的一切还无法融入这样的新变化,怪异的里里外外折腾了几圈后,我的脑子终于渐渐清醒了起来。
神不知鬼不觉的摸到了大门,发现十夜的车子就停在我家门外的胡同里,他戴着好看的太阳镜,整个人靠在车子上, 托着下巴,像一张壁纸般站在距离我不远的地方。
我探出头望着被光线照得神采奕奕的十夜,他风轻云淡,每个动作都堪称极致的完美,竟然让我一时失神。
他向我招手,摘掉眼镜并向我眯起眼睛,宛若桃花的召唤我立刻过去。
人生里,我第一次穿高跟鞋。
我带着一丝羞怯从大门走出来。没想到这个金色的鞋子搭我这身黑色的紧身卫衣相当的搭配,我修长的腿在它的加持下,显得更加白皙。
十夜用那颠倒众生的绝美小脸,看着我黑色的短裤下那双金色的高跟,浮现出意味不明的笑,“我们家宝宝,真耐看。”
我故作镇静的效仿馥汀兰穿高跟的样子,现在想想真的是非常的可笑。我本来就个子就高,这个样子更像漫画里走出的人,两根铅笔腿杵在地上,却发现根本无法像那些常年穿高跟的人走起路来那万般潇洒,踩着两只无法控制的机械脚直奔他而去,在即将接近的一刻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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