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杀人不留痕迹了,告诉你,只要你杀人了,就肯定会留下痕迹,是绝对逃不了我们法医的眼睛。
自杀和他杀,但凡有一点儿经验的法医,很容易就辨认出来。
“记得,怎么了,你该不会是说,他们都是全世界犯罪精英吧,什么时候红皇后组织已经沦落至此了。”如果真的被我言中的话,那就太好了。因为我知道这些人今天是肯定逃不了的。霹雳小组的人肯定到了,到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就算是我今天死在这里,也可以含笑九泉。
“当然不是了,红皇后组织从来不屑于与那些蠢笨的人为伍。他们都是这个社会的精英,企业家,科学家,各个行业的顶级人才,富甲一方的人。”
好吧,听到这个消息我并没有什么惊讶的。
“他们就是一群变态,你们想干什么?”
其实现在我已经大致猜出来这些人想干什么了。我们如今在舞台上,而下面那些人显然是想要看我们表演的。当然不是想看我们唱歌跳舞了。
这有些人就是超级变态,尤其是某些受过高等教育和富甲一方的人就是变态。
以前读书的时候,就曾经看到过古代的有些达官贵人,记得大概是隋炀帝艳史之类的吧,我就是喜欢看这类的艳史野史的。
里面就描写了一个达官贵人,喜欢吃东西,尤其下面的人就争相献美食。可是这个人吃东西吃得多,嘴巴也就叼起来。
什么都吃不进去,后来就有一个人献了羊羔给这个人,这个人吃了觉得十分的喜欢,就命那人继续献羊羔。
只是这个所谓的羊羔啊,不是普通的羊羔,而是婴孩,那个人吃的是人肉,小儿肉。据说这种小儿肉吃了会上瘾,吃了一次就想吃第二次,那献羊羔的人为了讨好这个达官贵人就到处的偷其他人的孩子给他吃。这久而久之,这孩子都被偷光了,从而那些家长知道,自然就开始反抗了。当然作者这个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证。
但是一般文学创作都是来自于生活,我个人觉得可信度还是很高的。之所以在这里说这样的故事,倒不是为了说那本书的文学性,只是想说的是,所谓变态,自古有之。
这一次这些人,多半是想看我们怎么被杀的。然后从中找到快感。
这个世界上什么变态都有,尤其是敢我们这一行的。
反正都已经扯远了,在就举一个例子,是我以前办案遇到了。就是一个普通的家暴案,一个男人老是怀疑她老婆出轨,为了防止他老婆出轨,他就给他老婆下□□,你们知道那男人将□□下在什么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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