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待人走后,江听闻道:“一年……”
清恕桑刚拿起小勺子挖了一勺奶油,闻言:“啊?”
“太久了吗?”江听闻抿唇,低声改口道,“那半年?再短的话就很奇怪了,像闹着玩儿。”
说着他加快语速:“半年以后,你可以随时告诉我终止这段关系,这样可以吗?”
清恕桑假咳一声,挺矜持地掀开了手边的合同。
短短几页,却写出了极其有利于他的一切。
什么在结婚期间,房子、车子、钱,只要清恕桑想要,那就一定会有。
且清恕桑搞音乐这点和江听闻说的一样,合同里也完美考虑到了。
但反观江听闻的要求,只有一条,在结婚身为彼此伴侣的这段时间,他们谁也不可以和别人发生关系。
恋爱也不可以。但如果实在有好感,可以先保持联系,等协议结束后再在一起。
其它无……
哪怕清恕桑不是法学出身,也不怕在这份简单的合同里踩什么坑。
太一目了然了。
清恕桑抬眸,喊道:“江先生……”
他语气正经,江听闻本就挺得笔直的背霎时绷紧了一点,应道:“嗯……”
清恕桑:“你带笔了吗?”
“呃……”一秒不到的怔愣过后,江听闻立马垂首从裤子口袋里掏笔,倾身双手递给清恕桑。
感觉他此时要是在走路的话已经同手同脚了。
明明没见到,但清恕桑就是有这样的感觉。他没忍住弯起眼睛笑,接过笔在乙方的地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错眼不眨地盯着他写下清恕桑最后一个字的笔画,江听闻即刻将协议拿过来,说:“那吃完饭去趟民政局。”
“啊?”清恕桑还没把笔还回去,听到这句傻眼了,“还要去领证啊?”
“嗯。”江听闻点头,一本正经,“你也说了,我为了躲避父母给我安排的相亲,总要有伴侣的。如果我告诉他们说我结婚了,他们要看你的话,你应该不会和我回家吧?”
这个当然不会,不然多奇怪啊。
江听闻看出他的想法,继续说:“既然不会,我爸妈如果要看结婚证,我总不能拿着一份结婚协议给他们……会被打到半死的。”
“你还挨过打呢?”清恕桑重点转移,好奇地问道。
闻言江听闻一怔,而后坐实这件事:“挨过两次。每次都在医院待了半个月。”
清恕桑:“!!”
这就是他老子嘴里的「别人家的孩子」,原来也是挨过打的孩子,还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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