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爹应道:“晓得了,这就来。”
说罢呼啦啦两口吞完粥,起身朝外走,“我先去仓库那发农具,你们吃完就赶紧直接去地里吧。”
“成,你去吧。”吴氏也放下了碗,“老大家的你把碗洗了,老二家的去烧薄荷开水,等晾凉了叫孩子们灌好送地里去,剩下的都跟我去上工。”
众人应道:“好勒,娘。”
林若云走到墙边上,挑了顶成色尚新的草帽戴上。
天这么热,可不得做好防晒,万一晒黑了咋办?
***
走出家门,路上行人三三俩俩,哼着小调、说笑着去上工。
“若云,林若云…”
林若云忽然听见后面有人叫她,转过身看去,叫住她的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生。
这人是跟她一块下乡的女同学,之前住一个屋。
她停了下来,“你找我有事?”
对方走近,“听说你早上去捡粪了?”
“嗯。”
得到确认,女同学脸都要裂开了。
“你居然干这个?你说你嫁他图啥呢。别的汉子还能知冷知热,你家这傻子能干啥?图他会捡粪?”
当着“傻子”的面,她说话一点都不避讳。
林若云心想:我才不捡呢,都他捡。
至于原主为什么要嫁?当然是因为知青点不好啊。
知青点里,四五个人挤一间屋子,脾性不同争吵多。其次那房子也破,一下雨地上就得摆盆接水,接不住的地方被水泡得坑坑洼洼,有时候还会碰上耗子爬床,又脏又惊悚,住起来憋得慌。
再看陈家,三间青砖瓦房,高高大大也不漏雨,家里各个都是勤快人,不缺粮食吃。
最关键的是这陈老三是个傻子,憨憨的好掌控,万一能回城了,她也好甩掉他。要是换成脑子正常的男人,只怕是打发不掉的,她得一辈子困死在乡下。
这才是原主最真实的想法。
当然对外可不能这样说,“他人挺好的,特老实特听话。”
女同学又把陈爱学打量了一番,哼哼道:“这点倒是真的,不过就他那傻样还能憋出什么坏不成?”
她又道:“虽说你结婚了,可一样是知青,那我们知青点就是你的娘家,遇到什么难处只管回来找我们。”
林若云也不拒绝,“好呀。”
知青干活不如土生土长的农民熟练,同样的时间干出来的事就少了,为了公平,队上是把他们单独划一块的。说了几句,女同学便走开去集合。
*
今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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