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红遍全国,公司甚至已经在为他准备明年的亚洲巡演。
而我,出道十年,没有和任何女星有过不清楚的关系,认识我的人都曾经夸赞过我的谦逊有礼。
但那又怎么样,红的依然是那个看到大胸大屁股女人就会在心里流口水的花痴。
我曾经反复琢磨过柳勋的歌,买了他所有的专辑和演唱会VCD,一个人在家里头听到吐,我始终不明白,我写出来的东西到底哪里比他差。
“牛仔裤在坚持不懈地掉色/天边白云的轨迹拉得又长又远……”
我哼他的新歌,难过到想哭,仇恨到想杀死他。
那个二缺上回来我家,看到一柜子的他自己的专辑,感动得无以复加,恨不得想在我脸上亲两口。
他是白痴吗,我看着坐在对面的他,一副醉醺醺的模样,想笑又想哭。
昨天这个脑残去参加音乐节,唱high了直接从舞台上摔了下去,明明只是断了胳膊,微博上一片鬼哭狼嚎,经纪公司立刻宣布退出接下来的所有商演,让他好好休息一阵。
此时他微微抽泣着碎碎念,我才知道原来他又和刚交往的嫩模分手了。
“上床了吗?”我问他。
“嗯……”
我和他干杯:“那就没什么好遗憾了。你今年三十,泡人家十八,能坚持三个月还不被媒体曝光,已经很不错了。而且那姑娘什么都没要就和你分手,看来也不是贪你的名和利,是个好姑娘。”我在心里腹诽,老子已经快八年没有谈恋爱了,你这个花心鬼也配和我聊失恋的痛苦?
他还在嘟嘟囔囔:“要是好姑娘就不会连高中都没毕业就和我滚床单了……”
我敲敲他的脑袋:“这两者根本没关系好吗!你能不能滚回去睡觉了。”
这个傻瓜就住我家对面,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我俩恰好占据了这栋高档公寓楼的十八层。不同的是,我还要两年才能还完房贷,而他除了这里,还有三四处落脚之处,甚至在国外有一套度假豪宅。
我俩都静默了一会儿,屋子里只有音响里的纯音乐在四处流淌,是我们共同喜欢的一首曲子。
我看着他上下滚动的喉结,欲/火/焚/身。
我真想现在就把他架到床上。
这种变态的念头要追溯到十年前,那时候我刚尝到出名的滋味,公司又不太管我,二十出头的人总爱疯玩。有一回泡夜店的时候遇到老同学,那人曾经是我们学校的校草,帅气又博学,简直是从偶像剧里走出来的,我也曾暗暗仰慕他多时,甚至偷偷模仿他的发型和穿着,在每个课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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