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东西。而他当时就是因为没用功,才害死了爷爷的爸爸,也就是太爷爷。季岷不想因为自己不用功害死自己喜欢的人,所以他一直很努力的学。
季岷抱着一本古代失传很久的缩骨功的图册研究,仔仔一脸的好奇跟着一起看,却怎么都看不懂。于是央求季岷:“小岷,你教我识字好不好?”
季岷看了一眼仔仔,点了点头:“好啊!”说着他拿出小时候阿宏教他识字时的字典来,从最简单的一、二、三、四开始学起。仔仔学的很慢,他没有季岷那种与生俱来的天赋。不过季岷教的很耐心,一个傍晚的时间,仔仔学会了写1…10以内的阿拉伯数字。这对一个两岁的孩子来说,已经很棒了!
季岷毫不吝啬的夸奖他:“仔仔很聪明,很棒!”
仔仔也得意的露出两颗小尖牙,开心的笑。殊不知,季岷学这些东西的时候,根本不用季宏一个字一个字的教,只要他念一遍,这些东西便像拍电影似的印在脑子里。随用随取,他觉得毫不费力。不是他够聪明,而是季家人千百年来用丹药养出来的身体,完完全全是把人类所有的长处无限放大。
仔仔用铅笔仔细的描画着十个阿拉伯数字,忽然抬起头,幽幽的说了一句:“小岷,你可以告诉我‘我喜欢你’这几个字怎么写吗?”
季岷呆了呆,从书册里抬起头来:“为什么要学写这几个字?”
仔仔糯糯的说道:“因为我听到过好多次,爸爸对爹爹说‘我喜欢你’。每次爸爸说这几个字的时候,都哭的好委屈。我不知道爸爸为什么要哭,可我知道,‘我喜欢你’这几个字,肯定不好。”
季岷披散着头发,斜倚在季宏做的太师圈椅上,有点儿无奈的咬着手指。随即转身拿起桌子上的毛笔,在白纸上写下大大的龙飞凤舞的四个字:我喜欢你。
然后把正在练习写阿拉伯数字的仔仔揪了过来:“这四个字写起来简单,说出来也简单,但是做出来却是一件很难的事。阿宏说,他这辈子喜欢了两个人。第一个因为他的无知,死了。第二个就是我现在的外公,他说他现在可以保护身边所有人的安全,包括外公。阿宏还告诉我,不要轻易对任何人说‘我喜欢你’,因为这四个字份量太重。”
仔仔一脸茫然,他听不懂。季岷把毛笔放下,过去检查仔仔写的阿拉伯数字。只见田字格上大大小小一堆蚯蚓爬过的痕恋,有的写串了行,有的写的根本就不对。有的写的如斗大,有的比蚂蚁还不如。难得的是,这小子竟然满满当当的写了一大张。虽然天赋差了些,至少肯勤学苦练,也不是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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