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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们两个 。。。
余至瑶十六岁那年认识了十三岁的何殿英。当时他已经被余朝政虐待的不成人形,何殿英则是抱着一只玻璃箱子走在街上,每天快乐的卖着薄荷糖。
何殿英没有父母,似乎生下来就在这条街上讨生活。薄荷糖卖得久了,他落下了一个绰号,叫做小薄荷。人如其名,他生的白白净净,的确是带着一点甜美的凉意。
余至瑶身为余家的二少爷,比何殿英吃得饱,穿得好,可是天天挨打,几次三番的要被打死。大白天的,他借着上学的名义溜出公馆,坐在街边陪何殿英卖薄荷糖。何殿英捧着玻璃箱子扭头看他,只见余至瑶在大太阳下解开了衬衫领口,鲜红的疤痕尖梢就在锁骨下面若隐若现了。
他忍不住,伸手隔着衬衫去摸余至瑶的胸膛:“疼不疼啊?”
余至瑶摇了摇头,脸上总是没什么表情:“现在不疼。”
何殿英好奇的拉扯了他的衣裳,他没有动,任凭对方掀起自己的衬衫下摆。那道疤痕从上至下,一直划过了肚脐眼,是道开膛破肚的重伤。
何殿英叹道:“你家老爷子真狠。”
余至瑶沉着脸,直勾勾的望着前方大街:“他怕我。”
余朝政的确是怕余至瑶。因为在余至瑶出生前一夜,他做了个怪梦。
梦里他正在自家庭院内闲逛,忽然迎面一人直直的走来,一声不吭的就要往楼里进。余老爷见他陌生无礼,便想去拦,哪知那人叫也不听,一味的只是走。及至到了楼门口,那人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对着余朝政阴恻恻的一笑。
余朝政登时一个寒战,从梦里哆嗦醒了。一身冷汗还没消净,外间起了喧哗,是五姨太刚刚闹了早产,余至瑶落了地。
余朝政年轻时也是个作孽的人,如今有了岁数,心气软了,就疑心生暗鬼的胆怯起来。他并不认识梦里的人,然而越回忆越是胆寒;于是五姨太不但没能母以子贵,反而受了连累,连先前的地位都彻底失去。还没等出月子,她就开始被余朝政薅着头发拖到地上狠踹。
如此熬过三年,五姨太趁着自己尚未被夫君活活打死,勾搭着余家的汽车夫私奔了。
余至瑶孤独的落在了父亲手中,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长大的。余朝政对待这个亲生骨肉兼疑似孽障,时常不知如何是好。他几次三番的把余至瑶从二楼窗户中扔出去,余至瑶摔的哇哇直叫,可是既然没死,只好继续活下去。
余朝政并非狂人,在大少爷和三小姐面前,他是一名真正的慈父。过年的时候,两个孩子坐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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