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挺好,可是我不想再继续下去了。这个决定不是一时兴起,我想了很长时间了。老实说我后悔了,后悔当初向你提出交往,当初太年轻太冲动。你会有更好的未来,会有更轻松的生活方式,我不想做你的绊脚石,不想你以后恨我,我放你走。”
兰霁桓说的话南浩有听没有懂,他盯着兰霁桓那张自己爱惨了的脸认真道:“我说,咱俩能不能不分?”
兰霁桓叹口气,推开南浩,站起身往外走。
南浩拉住他,“你去哪儿?”
兰霁桓甩开他,没有回头,“快该上班了,你也收拾收拾准备走吧。我的东西你不用管,下午我抽空收拾走。”
南浩低头看手表,快一点了,确实该上班了。所以兰霁桓突然约在午休如此短的时间里回家吃饭就是为了说分手的?“晚上我们再说这件事行不行?”
“那先分开一段时间吧,你同意分手了就告诉我一声。”说完,兰霁桓打开大门走人了。
南浩对着空气骂了一句,然后收拾餐桌去厨房刷碗筷。拜有严重洁癖又家务白痴的兰霁桓所赐,这么多年南浩已经养成饭后抹桌子刷碗这一良好习惯,不仅如此,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等家务事也都全部包揽了,在家里兰霁桓从来没有动手收拾过一片纸,有看不惯的地方只需动动嘴,南浩就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整理干净,南浩真是只差没把兰霁桓当皇帝一样供着了。
用好友梁琳的话说南浩就是绝种好男友的完美典范。可是他这个让人羡慕的男朋友,兰霁桓居然不想要了。
真XX的,这都什么事儿?
南浩抹把脸,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拿着公务包去上班了。现实就是如此残酷,他再没心情,也还是要按时去上班。
晚上下了班,南浩开着车先去超市买了一堆兰霁桓爱吃的食材,准备做一顿大餐哄兰霁桓开心。
南浩和兰霁桓是大学同学,同系同寝室,大学时代的兰霁桓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吃货。还是那种让人嫉妒的吃再多也长不胖的不吸收体质。
俩人毕业后开始交往,南浩被兰霁桓调教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厨艺,在兰大爷的挑剔蹂躏下,交往第一年里南浩的厨艺突飞猛进,完全可以跟某某技校毕业的厨师比拼手艺。
好友梁琳和王恒两口子第一次吃南浩做的饭时,感动地差点热泪盈眶,直呼南浩可以嫁人了。那时候的兰霁桓是什么表情呢?得意中带着臭屁,臭屁中带着得意,总之是一副没有兰霁桓南浩就不会有如此成就应该感谢他的大爷表情。
想到这里,南浩揉揉眉心,他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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